1、被彈劾,主要是指政府高級官員因違法失職被立法機關控告和制裁的一種制度。
2、此制度于14世紀起源于英國,後來為許多西方國家所效仿。
3、在美國,彈劾不是一種刑事審判,而是一種政治審判。
4、彈劾判決的效力,一般僅限于免職以及褫奪當事人擔任有榮譽、有責任、有薪酬公職的資格。因此,彈劾案的處理不影響依據法律所必須的刑事審判。但是,刑事審判應在彈劾之後進行。并且,彈劾審判認定無罪的,不能交付刑事審判。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