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耶稣的基督徒最忌諱吃血(鴨血、豬血),因為在聖經裡面記載,“血”是生命“惟獨肉帶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們不可吃。”(聖經.創世記.9章4節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雀鳥的血、是野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聖經.利未記.7章26節)
2、至于其他的忌諱都沒有,因為神——上帝是當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的, “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聖經.約翰福分.4章24節),神不是可以糊弄的,随便念念經,捐些錢,做幾件好事就可以被蒙騙過去,那樣的話神連人都不如,就是沒有公義的假神,是非不分,黑白不辨的假神。上帝是公義的,慈愛的,聖潔的...不管你做了多少好事,捐了多少錢,你的罪,你的污穢還是都在你身上,在你心裡,這些都不是捐錢做善事能抵消的。除非你認罪,悔改,不然都難逃神公義的審判和憤怒。
3、羅馬書14章2節“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隻吃蔬菜。”這句話的意思是,隻要個人有信心,什麼都可以吃,但是沒有信心的,就不吃。這不勉強誰,隻是吃的不能要求别人也吃,不吃的不能批評吃的人。 無論吃與不吃,都是出于對神的信心,信心軟弱的不吃,信心剛強的吃,都不能強求别人接受。因為這樣就把人絆倒,不是出于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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