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林地的,可以在承包期内可以繼承,耕地或草地等農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繼承。
以戶為單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不能繼承;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可以繼承。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2條,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繼續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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