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車計費方法和收費标準:公共自行車實行60分鐘内免費租用;60分鐘以上至120分鐘(含),收取1元租車服務費;120分鐘以上至180分鐘(含),收取2元租車服務費;超過180分鐘以上的時間,按每小時3元計費(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租車費用實行分段合計,從所租車輛的IC卡中結算扣取。
凡乘公交車下車後,自在公交車刷卡起的90分鐘内,租用公共自行車的,租車者的免費時間可延長為90分鐘,計費結算時間也将相應順延。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