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近日發布關于10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廢止并注銷的公告。
根據公告顯示,北京民族大學、北京東方大學等10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到期後未依法予以延續,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該10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自公告之日起廢止并注銷。自辦學許可證注銷之日起,各校應依法完成清算、注銷手續。
(原标題:北京市教委:廢止北京民族大學等10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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