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材料。在公租房合同到期的六個月前,就要準備續租的相關材料了,這些材料包括個人的身份證件、家庭成員的證件及相關情況,收入證明、繳納社保、公積金等情況材料。根據不同情況,準備的材料也不同,主要側重點,一是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可以支付房租;二是家境不好,在主城區沒有住房或者住房小于規定标準的。
2、提交申請。一般在租賃合同到期三到六個月内,向公租房管理部門遞交申請材料,包含個人的續租申請和準備好的材料。對初審材料合格的,進行受理。申請書一般需要單位蓋章的。
3、初審。公租房管理機關受理續租申請後,會對材料進行核實,一般在二十天之内能夠有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将上報房管局進行複核。
4、複核。材料通過初審後,會上報到當地的房管局。房管局将對申請的材料進行複審,并對申請人資格進行複核。如果不同意的,就退回材料并說明理由,對于已經通過的材料進行公示。
5、公示。對于複核通過的,還要進行公示程序。就是向社會發布公告,接受監督。符合正常條件的,這個程序應該沒有什麼問題。
6、續租。經過公示期之後,和公租房管理機構簽訂新的合同,就完成續簽程序了。相比于首次申請,續簽一般還不需要輪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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