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家鑫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45498.5元。
2010年10月,西安音樂學院學生藥家鑫将張妙撞倒并連刺數刀緻受害人死亡的事件引發輿論熱議;10月23日,藥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
2011年4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被害人家人經濟損失費;藥家鑫随後提起上訴。2011年5月,二審判決宣布維持原判;2011年6月7日,藥家鑫被依法執行注射死刑。2012年2月,受害人家屬起訴藥家要求兌現微博上所說的20萬元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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