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定金一定要簽協議。交定金時一定要和開發商簽訂定金協議或購房協議書,不能隻在口頭上承諾,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沒有簽訂協議,定金就沒有法律效力。
2、分清訂金與定金。“訂金”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并不具備擔保性質,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罰則的效力。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購房者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在簽訂認購書時,要看清認購書上寫的是哪種金,以免自己無法維護自身權益。
3、将退定金寫進協議書。在購買新房時,交的定金能不能退,成為大多數購房者關心的問題。如果不能保證之後買房交易順利進行,在簽訂協議的時候,将退定金的相關條款寫入協議書中。到時按協議書中的規定解決問題,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4、交定金并不是必經的程序。在購房的過程中不要輕易交定金。因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交定金并不是必須要做的。其實如果買賣雙方經協商一緻,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這樣即使商品房買賣合同簽不成,購房者也不會有太多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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