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對象必須是參加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年齡20周歲(截至當年9月1日)以下,未婚;
2、思想進步,品德優良,志願從事國防事業,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标準;
3、填報志願時考生須填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提供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志願表》;
4、考生體檢執行軍隊院校現行招生體格檢查标準,實行主檢醫師負責制;
5、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單科競賽獲獎者、有文體專長并取得相應證書者、軍隊幹部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可在投檔比例範圍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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