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台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第十五條規定: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内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也就是說,必須在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滿一年後,且這一年中沒有記滿十二分,才能夠申請增考摩托車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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