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腳不是折斷、而是從小讓腳定形、以達細腳的後果,一般把腳趾彎到腳底用布條包裹,然後走路,用身體的重量壓脫臼,形成所謂的三寸金蓮,一般隻有富裕的家裡的女子才裹腳。
裹腳大概從南唐興起的,據說是當時有個叫窈娘的跳舞很好看,腳型很美,原來她是用布把足纏起來塑形的,可能是便于腳尖着地,連李煜都很喜歡,後來就流行開來,估計到明清時代愈演愈烈,認為不裹腳的姑娘是嫁不出去的,所以女子裹腳。裹腳時因為是強迫的把除大腳趾以外的四個腳趾壓到腳心上,然後纏好,讓裹腳的人不停的走路,腳很快就走腫了,也就意味着腳趾斷了。當然也可以找出不裹腳的例子,比如朱元璋的妻子馬皇後,還有太平天國的女兵都是沒裹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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