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嘉魚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嘉魚縣魚嶽鎮櫻花路202号。
根據公安局出入境的相關規定,從2015年1月1日開始,除現役軍人的市民辦理出入境證件時,不需提交戶口簿及複印件,隻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本人照片即可。隻有在憑戶口簿證明監護關系這一情況時,才需要市民出具戶口簿。
辦理流程:
1、完整填寫貼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提交《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采集回執》;
3、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也可交驗戶口簿;軍人交驗身份證件;華僑交驗有效中國護照、定居國外的證明和暫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并提交複印件;
4、屬于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的,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關于同意某地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5、繳費;
6、領取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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