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兩年離婚時财産的分割方式是: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形成的财産和權益屬夫妻共同财産,離婚時應對夫妻共同财産予以分割;
2、夫妻共同财産分割原則:
(1)遵從約定,包括婚前财産約定和婚後财産約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沒有财産特别約定時,夫妻共同财産各占50%;
(3)兼顧弱者和婦女權益。
3、離婚時,一方隐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财産或僞造債務時,該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根據《婚姻法》及《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财産分割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财産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産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産,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