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漢字的一種造字方式,是在象形字、指事字、會意字的基礎上形成的,由兩個文或字複合成體,由表示意義範疇的意符(形旁)和表示聲音類别的聲符(聲旁)組合而成。形聲字是最能産的造字形式。意符一般由象形字或指事字充當,聲符可以由象形字、指事字、會意字充當。
作用意義:
從漢字發展的角度來看,形聲造字法不僅突破了象形、指事、會意造字的局限,找到了為許多元形可象、有意難會的事物造字的簡便方法,更為重要的是,它彌補象形、指事和會意不能直接标聲的缺陷。為記錄語言的符号,文字如果不能标示讀音,是極不便于使用因而就不能持久存活下去的,所以在世界範圍内,表意向标音的過渡乃是一切文字發展演變的共同規律。
形聲字舉例:
左形右聲:材、偏、銅、凍、證、騎、秧、破。
右形左聲:攻、頸、削、瓢、放、鹉、雌、故。
上形下聲:管、露、爸、芳、崖、宵、界、字。
下形上聲:架、案、慈、斧、貢、膏、凳、賞。
外形内聲:固、病、庭、閥、園、匾、裹、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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