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複核需要40天左右的時間,财政部考辦會在考生成績複核申請結束之日起40個工作日内進行成績複核,并公布成績複核結果。 成績複核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複核工作,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複核工作由财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财政部考辦)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條成績複核工作嚴格遵循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四條成績複核僅限于複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數的錯登、錯加等,原則上不再重新評閱答卷。複核結果隻向考生提供所複核科目的客觀題成績、主觀題成績和總成績。複核後的成績為最終成績,考生不得再次申請複核。 第五條考生可以在考試成績發布後第5個工作日起10個工作日内,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提出成績複核申請。 第六條财政部考辦應當在考生成績複核申請結束之日起40個工作日内進行成績複核,并公布成績複核結果。考生可以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查詢系統查詢成績複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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