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現在的人越來越精明,大家都想盡辦法賺錢,維護自己的利益。但是,現在的人也有不聰明的,他們均為被别人賺錢的工具,卻渾然不知,頗有一種被人賣了還替别人數錢的意思。
2012年,上海的一個富商劉先生因為動了“春心”而與一位“女大學生”麗麗(化名)私下在了一起。
在接下來的七年時間裡,麗麗給他生了三個孩子,兩個女兒一個兒子,而劉先生為了養活這三個孩子,花了兩千多萬。
可婚外戀終究是藏不住的,劉先生的老婆發現了資産轉移的痕迹,便詢問劉先生事情原委。
眼看着隐藏不下去了,劉先生才将這件事講了出來,而他的老婆卻大罵他是一個笨蛋被人騙了都不知道。
在老婆的督促之下,劉先生報了警,警察給三個孩子和劉先生做了親子鑒定,結果卻顯示這三個孩子都不是劉先生。
這時,整個案件的真相才浮出水面,劉某根本就不是女大學生,她早就辍學在家,并且有自己的未婚夫。
為了謀取不法利益,麗麗不惜犧牲自己的清白 麗麗是重慶人,她家裡的條件并不算好,因此她來到上海打工,大城市絢爛生活讓她迷了眼,她也想要成為有錢人。
可是,沒有學曆,也沒有能力的她根本沒有辦法賺大錢,她隻能賣苦力,勉強維持生計。
為了改變這種狀态,麗麗想出了一個好辦法,那就是她要勾引富商,然後被富商包養,這樣她就可以過上有錢人的生活了。
在别人的介紹下,麗麗認識了劉先生,那個時候,劉先生已經年過半百,和麗麗的父親相差無幾。
面對年輕的女孩,劉先生沒有把持住自己,他們發生了關系,開始了一段匪夷所思的“婚外情”。
麗麗對劉先生說,自己是單親家庭長大的,生活非常困難,甚至連學費都拿不出來,所以自己上完這一學期的課程就要回家了。
劉先生聽到女孩這樣說,不禁産生了同情的感情,學費對于劉先生來說還是輕而易舉的事。
就算麗麗不将這筆錢還給劉先生,劉先生也不會追究,就當自己做了慈善。但他不知道的是,這隻是麗麗的試探,麗麗就是想看看劉先生願不願意為她花錢,有了這個開始,劉先生就過上了永無止境的打錢生活。
不過,劉先生比較有錢,對于一個月幾千到幾萬的索要,他也沒有在乎,事情發生轉變是麗麗告知他懷孕的時候。
麗麗堅持要将孩子生下來,而劉先生并不想要這個孩子,可是他拗不過麗麗,隻好順着她将孩子生下來。
在上海,沒有人照顧麗麗,劉先生也擔心東窗事發,畢竟他不想離婚,隻想尋求一時的刺激。
因此,麗麗提出回重慶老家,劉先生也沒有阻攔,不久之後,麗麗就生下了第一個女兒,自從第一個女兒出生之後,麗麗要錢的頻率倍增。并且幾萬塊錢已經無法滿足她的胃口,她開始索要幾百萬,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劉先生也都一一滿足了。
盡管劉先生不想要這個孩子,但是孩子已經出生,劉先生還是打算好好養育這個孩子,而兩個人依舊保持着那種關系。
然後,劉先生沒想到的是,自己一把年紀居然總能中獎,從第一個孩子出生之後,麗麗又生了兩個孩子。
劉先生也懷疑過這三個孩子是不是自己的,但是麗麗非常會說,也能掌握劉先生的脾氣,所以在劉先生提出要做親子鑒定的時候,麗麗都能一筆帶過。
一個孩子的花銷很大,三個孩子就更不用說了,麗麗要錢的次數逐漸讓劉先生承受不了。
可劉先生沒有想到的是,這三個孩子竟然沒有一個是自己的,自己給三個孩子投資了将近兩千萬,而事實證明這不過是麗麗的陷阱。
麗麗早已結婚,三個孩子都是自己丈夫的孩子 劉先生一直處在被欺騙當中,事實上,麗麗回重慶并不是為了養胎生孩子,而是為了回家與自己的未婚夫結婚。
麗麗在上海的生活雖然好,但是她知道自己這樣的做法不會維持一輩子,還是回歸正途比較好。
可是,她又放不下劉先生給的錢,所以她才想到這個辦法,在認識劉先生之前,麗麗就已經有了未婚夫,她的未婚夫也在上海。
也就是說,麗麗一邊和自己的未婚夫保持着關系,一邊與劉先生保持着關系。
麗麗懷孕之後,她的未婚夫就提出了結婚,兩個人就這樣回到了重慶,而麗麗開始在網絡上欺騙劉先生。
她一面和自己的丈夫過着幸福的生活,一面向劉先生索要孩子的贍養費。
第一個孩子出生以後,劉先生和麗麗一共沒有發生過幾次關系,就懷了兩個孩子。
隻要劉先生動腦筋想想就應該知道這是一個陷阱,但是劉先生還是一門心思跳了進去。
實際上,麗麗拿着劉先生的錢在自己的家鄉過得非常好,她買了幾套房子,還開着豪車,她的幾個孩子也都接受着好的教育。
同村的人都羨慕麗麗的生活,以為她去大城市賺了不少的錢,就連她的丈夫都以為她有自己的賺錢方式。
一直到劉先生報案,麗麗才将自己的事告訴丈夫,而她告訴丈夫的原因并不是尋求丈夫的原諒,而是為了轉移财産。
她認為隻要和丈夫離婚,将這些錢都轉轉移給自己的丈夫,她就不用還錢了,她沒有想到自己觸犯的是《刑法》,她的這些錢都是犯罪所得。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犯罪所得無論轉移到誰的身上都是需要被查封凍結,經過審查之後還給受害人的。所以,麗麗所做的這些努力都是白用功,所有的房子和存款都要還給劉先生,而她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到這裡,劉先生和麗麗的案子就水落石出了,劉先生實際上就是詐騙罪的受害人,麗麗是詐騙罪的行為人。
不過,劉先生也有自己的問題,他對婚姻的不忠導緻了他被欺騙,如果他可以控制住自己,就算麗麗的騙術再精進,他也不會被欺騙。
劉先生的案件告訴廣大的網友,第一不要在網絡上随便認識陌生人,第二要對自己的婚姻忠誠,不能控制不住自己,與外人發生關系,第三不要随便給陌生人轉賬。
劉先生的錢是不是能全部回來也不好說,因為有一部分錢已經被麗麗花掉了,她坐牢出來之後可以賺錢還錢。
可是,她是不是有這樣的能力呢?劉先生無法拿回自己全部的錢也算是給自己買了一個教訓,以後不能再做這樣愚蠢且不忠誠的事。
法律分析:原配應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利呢? 本案是一個騙局,劉先生給麗麗轉移的錢是被詐騙的資産,所以麗麗應該将錢還回來,公安也會将犯罪所得查封凍結。
所以,劉先生和妻子的損失不會太多,但是這個案件算是比較特殊的,那些真的發生了婚外情,且丈夫心甘情願轉移資産的原配應該怎樣保護自己的權利呢?
首先,這樣的原配可以提出離婚,且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這樣的原配可以一次離婚成功。
在這裡,我們要普及一個法律現實,那就是我國訴訟離婚一般要經曆兩次,沒有特殊原因的婚姻,法官一般都不會一次判離,這與我國的傳統文化也有一定關系。
但是,有特殊原因的離婚是可以一次判離的,比如一方賭博:家暴或者出軌。
因此,另一半出軌,原配可以提出離婚,不用再委曲求全的過日子,法律也會繼續支持,不會讓兩人剪不斷理還亂。
其次,因為出軌離婚,過錯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産,也就是說出軌一方得到的财産要比沒有過錯的一方得到的财産少。一般來講,夫妻共同财産是平分的,也就是兩人一人一半,但是有過錯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這比例由法官根據過錯程度認定,過錯程度嚴重的可能淨身出戶,過錯程度不算太嚴重的可能分少于一半。
最後,如果出軌的人在婚内給情人買房子或者車子,原配可以追回這些财産,撤銷贈與行為。
因為他使用的錢是夫妻共同财産,這是屬于兩個人的,一方不能單獨處分。
沒有經過另一半的同意,就消費超出日常生活的金額,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即使是已經完成過戶的贈與,原配也可以說起訴撤銷。贈與行為的基礎是贈與自己的财産,不能贈與屬于别人的财産,贈與别人的财産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因此,原配可以撤銷贈與,撤銷贈與之後,房子或者車子屬于共同财産,原配在離婚的時候可以多分财産。
另外,如果出軌的人贈與的是現金,那麼一些大額轉賬也是可以追回的,隻要對方無法證明資金來源或者轉賬的用途,那麼這些錢都會還回來。
綜上所述,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另一半出軌且給情人花錢,原配都是有權利追回的。追回之後,如果想繼續生活,那麼這筆錢就是夫妻共同财産,如果不想繼續生活,那麼原配可以多分甚至拿走全部财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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