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又到了“濤哥瞎白話”時間,今天和大家唠點有意思的——動物的馴化。
老規矩,正式開唠之前得有個引子,今天的引子發生在俄羅斯。
我在俄羅斯遠東無人區遊釣時,找了位毛子獵人當導釣,毛子導釣閑暇時經常會帶着獵狗背着槍,去叢林中打遠東馬鹿,根據他的描述,一般是發現目标,然後擡手開槍,直接擊斃最好,若隻是擊傷或未能擊中,那麼獵狗便會上前追趕撕咬,直到将目标拿下。事實上,大部分的狩獵成果,都是獵狗提供的。
這問題不就出現了麼?如果受到驚吓的馬鹿瘋狂逃竄,獵狗玩命追就是追不上,咋整?又或者某些馬鹿的體格比較壯碩,能夠在獵人趕到之前,和獵狗打成平手甚至形成反殺,又咋整?自然界誰大誰有理,400斤的馬鹿和40斤的獵狗之間,我怎麼看怎麼覺得馬鹿更厲害些。
俄羅斯遠東馬鹿
不要着急,這個問題姑且放一放,讓我們先把目光轉向萬裡之外的非洲大陸。
大型貓科動物,真的能被馴化嗎? 2019年,我在坦桑尼亞逛了逛塞倫蓋蒂國家公園,其中有一種動物引起了我的極大興趣——獵豹。
我在坦桑尼亞釣獲的巨型狗牙金槍魚
塞倫蓋蒂國家公園的野生獵豹
這是陸地上奔跑速度最快的生物,貓科兇獸特有的淩厲壓迫感、優雅的身形、靈活的變相預判,堪稱賞心悅目。
這預判,帥炸了!
以“獵”為名,證明獵豹在狩獵方面能力突出,那麼回到前文的問題,既然人類能把狼馴化成得力的狩獵工具——狗,為什麼當初沒有選擇明顯狩獵能力更強的獵豹呢?
其實并不是沒有試過,而是全部失敗了。早在3000多年前的古埃及,人們就帶着獵豹進行狩獵活動了。
而16世紀的印度莫卧兒王朝的阿克巴大帝,更是在皇家園林中豢養了1000多隻獵豹!但無論是埃及人還是印度人,與獵豹的互動都隻停留在飼養層面,人類終其漫漫數千年的文明發展曆程,始終沒能馴化過哪怕一隻獵豹。
馴“化”和馴“服”有着本質的區别。馴服其實難度并不大,别說是獵豹,哪怕是再兇狠一點的老虎,先餓個十天半個月,然後扔進去一隻雞,好吃嗎?還想要嗎?來,站起來給爺作個揖,不作?那繼續餓着吧。作完揖繼續給隻雞,吃完還想要,那裡有個火圈看到沒?鑽過去。不鑽大皮鞭抽你,抽到鑽為止。如此反複,少則數月,多則一年,動物基于條件反射,都會乖乖聽命與人類,這就叫做“馴服”——給它整服氣。
但這離真正的馴化還差得遠,因為兩者有一道幾乎不可逾越的鴻溝——繁殖和遺傳。
馬戲團的老虎固然能聽你擺布,但它生出來的小老虎未必怕你,長大之後一口給你吞了還就真沒招兒——上一代溫順的基因無法遺傳。
那繼續馴服小老虎不就行了嗎?一代一代持之以恒地訓練下去,遇到不服氣的就宰了,隻留下那些一出生就聽話的,如果樣本數量足夠大的話,還是有馴化成功概率的。
思路沒毛病,但可惜實際操作中不允許這麼幹,成本太高。
大型哺乳動物的能量轉化率在10%上下,這意味着把一隻動物養到100斤,大概需要1000斤左右的食物。成年老虎動辄四五百斤的塊頭,需要多少噸的新鮮生肉才能養起來?就算物質極其富足的現代社會,能養得起幾隻?更别提食物資源極其珍貴的古代了。
獵豹也是一個道理,所以自古以來,豢養大型貓科動物向來是王公貴族的專利,養1000多隻獵豹的是印度皇帝,而在明代的北京城的“豹房”,裡頭金錢豹和猞猁的主人同樣是貴為天子的正德皇帝。普通老百姓自己都隻能吃糠喝稀,哪來這麼多肉喂給動物糟蹋?
那你可能又要說了,濤哥,不對啊,那狼不也吃肉嗎?最後不也被馴化成狗了嗎?
是的,狼确實吃肉,但它不光盯着肉吃啊,即便是純野生的狼,餓極了也會吃蝗蟲或者漿果,甚至食腐,更别提在馴化的過程中狼已經全面轉向雜食性了,君不見狗改不了吃那啥,連那啥都吃,馴化成本可不就低了嘛。
茫茫150萬種動物裡,隻有14種被成功馴化 除了成本太貴之外,動物還有很多無法被人類成功馴化的理由。
比如,無法人工繁殖形成種群。知道獵豹是怎麼生孩子的嗎?一隻母獵豹想要挑老公,得從好幾隻公獵豹中選最強壯最健康的,這就需要幾名候選者花費連續好幾個小時乃至好幾天,不停追逐母獵豹,誰追得最緊跑得最快,代表狩獵能力最強,才有可能被母獵豹相中。人類頂天了才能提供多大豢養空間,夠獵豹在裡面撒丫子跑的嗎?前面提到那個莫卧兒王朝大帝夠土豪吧,人家那皇家園林可不是今天小野生公園能比的,就這,養的1000多隻裡面最終也隻有一隻生了幼崽。
再比如,生長速度過慢。典型的就是号稱地表最貴食材之一的藍鳍金槍魚,這貨經濟價值極高,頂級的藍鳍金槍魚有多貴大家不妨自行搜索一下,說一條魚一套房絕對不過分。按理說用人工養殖就能把價格打下來,但很可惜,它的生長速度實在太慢,一條藍鳍金槍魚長到300斤至少要7到10年,耗費的飼料遠遠過它本身的價格,說白了,不劃算。
再再比如,性情過于兇猛。斑馬和灰熊就在此列,按理說這倆貨吃素,馴化成本不高,生長速度也還可以,養個兩三年就足夠大可以幫人類幹活了,但刻在基因裡的剛烈和兇殘實在太危險。
原始人是有多想不開,才會去馴化這種一巴掌超過1000公斤力量的動物?
這玩意你敢靠近?
太兇猛不行,太過膽小神經過敏也不行,比方大多數的鹿和羚羊,容易受到驚吓不說,速度還賊快,馴化過程中一不小心聲音大了點,到處亂竄,哐當,腦袋砸建築上完犢子了。
還有,不是群居性的動物也不行,光這一點就把絕大多數貓科動物排除在外了,不要拿貓出來說事兒,養過貓的都知道,貓那能叫被人類馴化了嗎?狗能當牧羊犬,貓能嗎?狗能打獵,貓放出去你還叫得回來嗎?狗能導盲緝毒,貓除了要吃要喝外還會幹啥?
還不替我去鏟屎?
也許又有人要發問了,濤哥,按這麼說,就沒幾種野生動物是适合人類馴化的嘛?
是的,漫漫人類文明史,最終被成功馴化的動物不過區區14種。你沒有看錯,茫茫150萬種動物裡,隻有14種被馴化了。
但這14種動物,每一種都為人類發展立下過赫赫戰功,馬,5500年前被馴化,讓人類有了長途跋涉的代步工具,和熱武器發明前最重量級的戰争坐騎;牛,11000年前在兩河流域被馴化,讓人類不必再拖拽沉重的農具親手耕作;狗,15000年前在歐洲腹地被馴化,讓人類獵戶有了最兇悍可靠的幫手;雞,7500年前在中國甘肅境内被馴化,讓人類有了最穩定和廉價的蛋白質來源;此外還有豬、羊、驢、駱駝等。這些野生動物的馴化,不僅極大滿足了彼時人類的生存需要,更提供了文明進階躍升的基石。
如果你覺得這句話過于誇張,我舉一個例子,你就知道沒有馴化過野生動物的民族在面對其他民族時,有多麼弱小和無助。
168人vs8萬人,以少勝多,一仗滅國 南美,亞馬遜雨林,這是我在遊釣時在叢林深處的石頭上發現的雕刻印記。
美洲是一塊相當完美的大陸,物資豐饒,地理優越,但縱觀曆史,它是被同一時期的其他大陸文明吊打的——就因為在這塊大陸上,沒有可以馴化的野生動物。
沒有牛驢騾,就怼不動粗壯的草根,本該被改造成肥沃農田的大草原就隻能放在那看;沒有馬和駱駝,遠距離的交通和貿易無從談起,信息和思想的傳播也被限制;沒有雞鴨鵝,就沒有穩定廉價的動物蛋白來源,人口增長停滞不前,遲遲誕生不了規模宏大的定居城市。
這樣的文明,注定是極其落後的。比方美洲文明三朵金花之一的印加帝國,感覺上挺牛掰的樣子,但真要揉碎了講,它算不上帝國,充其量不過是個部落聯盟。為什麼這麼說?
我泱泱大天朝3700年前就有了甲骨文,而印加帝國消亡前夕,連自己的文字都沒有,紀錄事件全憑結繩,這不是開玩笑麼?
再來看它的行宮建築,感覺很厲害的樣子,不用粘合劑,光靠石頭壘,這文明得發達到什麼程度?
印加古城遺址
其實大家都被它貌似石器時代的外貌騙了,這堆石頭建築的曆史不過區區六百多年。知道咱們中國同時期的建築是什麼樣的嗎?請看——
你說都公元1500年,中國神機營的槍炮都幹到朝鮮半島了,歐洲的荷蘭都出現股市交易了,這個印加居然還在壘石頭蓋房子,連桶石灰都沒有,這也好意思叫“帝國”?
那你要問,濤哥,這到底是為啥呢?是美洲土著人民智商有缺陷呢,還是科技樹點的方向不對呢?要我說,就因為美洲沒有可供馴化的野生動物,沒馬沒牛沒雞沒鴨沒豬,什麼玩意都發展不起來,相當于文明被鎖死在部落時代,别說商業和工業文明了,連鐵器時代都邁不進去。
于是乎,16世紀西班牙人皮薩羅帶領着142名步兵,26名騎兵,總共168個人,就把人口超過600萬人的印加帝國給滅了。
西班牙人征服印加帝國
那場面也夠搞笑的,印加皇帝聽說有西班牙鬼子來犯,談笑間幹到首都了,于是乎這皇帝在自己門口的中央廣場上拿出了壓箱底的8萬精銳,希望一舉退敵,結果搞半天,對面才來100多号人。
沒等印加皇帝回過神,西班牙的26個騎兵就殺了過來,按理說,8萬對26,那都不是一人一口唾沫的事,簡直一人吹一口氣就能打發走了,可偏偏美洲人沒見過馬,心說這都什麼玩意?這麼高大,這麼行動迅捷,人怎麼能駕馭這麼恐怖的生物!
再定睛一看,好家夥,背上馱着的人身上還披着金光閃閃的甲胄,手裡拿着寒光凜凜的武器,印加人哪裡知道世界上還有金屬這回事啊?幾個膽肥的抄着石頭制作的利矛就刺過去了,果斷白給,那石頭能幹得動鐵甲嗎?反而是西班牙人的利劍一劍一個,砍瓜切菜似地收割着印加士兵的生命。終于恐懼壓倒了一切,不過幾分鐘,8萬軍隊在絕望中四散潰逃,皮薩羅在萬軍叢中生擒印加皇帝。
所以說,沒有馴化大型野生動物,就是美洲本土文明始終無法進階的原因。
好了,今天的瞎白話就到這,喜歡就關注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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