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人力資源公司這麼多年,還是第一次遇到拖欠費用賴着不給的!而且他們負責人還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拒絕與我們見面。”說起自己這段遭遇,鄭先生非常氣憤。近日,鄭先生向上遊新聞熱線966966/上遊新聞APP反映,今年1月,他所在公司與重慶光曌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兼職勞務外包合同。鄭先生說,根據合同,這家公司還需要支付從1月31日到2月14日期間的合作費用共計6萬多元,但現在該公司拒絕支付,相關負責人周某也開始對鄭先生“躲貓貓”避而不見。
受委托招聘兼職人員,委托方拖欠費用
鄭先生告訴上遊新聞記者,今年1月,一位朋友給他介紹了這筆生意。“朋友說,有一個朋友要在南山上舉辦一個彩燈嘉年華的活動,需要一些兼職人員,于是我在朋友牽線下與這家公司簽訂了合同。”
鄭先生公司簽訂合同部分内容
鄭先生透露,按照合同約定,他們在1月、2月期間為活動提供兼職人員。原本“彩燈嘉年華”一直要持續到今年5月初,但後來不知什麼原因,活動方不再需要兼職人員。按照合同上相關條款要求,鄭先生希望重慶光曌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能夠結清此前産生的合作費用大約7萬5千元左右。到目前為止,該公司隻支付了1萬3千多元,鄭先生自己公司已墊付兼職人員工資近5萬元。
鄭先生告訴上遊新聞記者,對方還在支付費用方面讨價還價,拒絕按照合同條款來付錢。“他們在向兼職人員了解收入後,隻願意支付兼職人員拿到手的工資。但是我們人力資源公司尋找兼職人員、管理兼職人員等等也是有成本支出的,賬不能這樣算。”
“還有就是,他們不認可我們提供的兼職人員工作時間,他們統計的時間比我們統計的少了29天。其中一名兼職人員明明上了30天,他們統計隻有20天,堅持要按照他們統計的付款。但我們都有證據,證明我們統計的天數。”鄭先生說。
上遊新聞記者專程聯系上了這位兼職人員,電話中,這位兼職人員明确表示自己上了30天班,而且還提供了加蓋該公司公章的表格,證明自己的确工作了30天。
兼職人員當時蓋章的表格,顯示共工作30天
相關人士避而不見,鄭先生不解
“就算你認為兼職人員上班時間計算有争議、付款有争議,大家也可以在一起談。但是該公司這位周總的态度卻讓人感到他們并不想解決問題,而是想賴賬。”鄭先生表示,他多次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與周總取得聯系,但對方都避而不見。
鄭先生提供的溝通微信截屏
3月26日下午,上遊新聞記者與鄭先生一起撥打周總電話,邀約他來處理此事,他表示在3月30日下午有時間。
3月30日上午,鄭先生确認與他在下午3點在南山上活動舉辦點見面,但在大約下午2點時,周總通過微信告訴鄭先生要改在渝北見面,讓鄭先生一小時後趕到渝北某酒店。于是,上遊新聞記者也跟着鄭先生來到該酒店等待周總,而周總卻告訴鄭先生,自己要去龍頭寺接人,晚一點才能到。
上遊新聞記者和鄭先生在酒店等到傍晚6點半,周總仍然不見人影。鄭先生再次聯系上他,他又表示,自己要與領導吃飯,拒絕相見。
“這分明是在躲我,讓我空等了三個小時。”對于周總的行為,鄭先生非常生氣。
公司負責人承認沒有付款,鄭先生已經起訴
通過鄭先生提供的電話号碼,上遊新聞記者聯系到了這位周總。談到了拖欠鄭先生公司合作款項一事時,他說因為疫情,活動已經暫停,其他相關合作單位的款項都沒有結清。他認為,鄭先生付給兼職人員的工資實際隻有5萬多元,不能按照合同支付7萬餘元款項。
上遊新聞記者提到,鄭先生一直在約他見面,為什麼他總是避而不見時?周總一口否認,稱自己一直在要求鄭先生前來對賬,是鄭先生一直不願意來見面。同時他還強調,鄭先生的合同不是他簽的,要找簽合同的人對賬然後簽字才能放款,找他沒用。
據鄭先生透露,盡管合同不是周總簽訂,重慶光曌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也不是這位周總,但從目前了解的情況來看,他是這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按照周總的要求,在3月30日晚8點,鄭先生和上遊新聞記者又找到當時和鄭先生簽合同的冉先生。在了解清楚情況後,冉先生表示不能簽字,因雙方就兼職人員到底上了多少天班還存在争議,為此事,鄭先生又白忙活了大半日。
鄭先生提供兼職人員的活動,曾舉辦過新聞發布會
為此事,鄭先生專程咨詢了律師,“律師表示,這家公司理應按照合同支付我合作款項。”
上遊新聞記者也就此咨詢了北京市炜衡(重慶)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巴劍鴻律師,他在了解此事後表示:“有合同要以合同約定為準,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者在實際履行合同過程中,一方以行為變更了合同約定的條件,且得到另一方的認可。”
目前,鄭先生已向當地法院對重慶光曌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對方按照合同支付鄭先生公司全部費用、違約金,并承擔訴訟相關費用。對于此事的後續進展,上遊新聞将持續關注。
上遊新聞記者 何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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