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傳統角度來看,孩子參軍後,兵爸兵媽們“望眼欲穿”,最盼望的是當兵的孩子能回家看看以慰“相思之心”。而對于當兵的人來說,能夠在現役期間回家探親,當屬最大的幸福。這“二者之間”一個想,一個念,但義務兵階段卻鮮有人能達成心願。
有新兵家長咨詢:孩子當兵3個多月了,自己覺得像少了魂,天天看孩子照片,問什麼時間孩子能回家探親。
其實像這類新兵家長的情況雖然不多,但幾乎都存在共性。無論是誰家孩子從小到大沒有離開過身邊,當兵後突然分離都難免會牽腸挂肚。其實當兵不是不能探親,隻是時間未到而已,現彙總當兵探親的一定規定,以供兵爸兵媽們參考。
一、義務兵期間探親
若論對新兵的思念的強烈度,義務兵期間應該最強烈。但依據部隊規定,義務兵期間絕對是沒有探親假的。以前實行3年義務兵制度時,在當兵的第3年會有探親假,但前二年也是不允許的。而現在2年兵役制,則直接取消了探親假。
當前2年義務兵雖然沒有探親假,但如果家中有“大變故”則會允許請事假,一般會控制在一周左右的時間。這種請假的原因,願永遠不需要。雖制度如此,但新時期很多部隊結合實際也相應制定了不少“人性化”管理制度,确定出一些針對義務兵的事假的範疇(下篇文章單獨寫),以備急需。
二、轉士官以後的探親制度
渡過義務兵階段後,第3年就變成士官。而下士也就是以前所說的一級士官是當兵的第3到5年,這個階段會有2次探親假。本身假期時間加路途每次可享受20天(不含路途)的時間來看望父母。請假戰友按連、營、團逐級審批,軍務部門登記并開具路上的通行證後,就可以踏上休假的路了。
下士(一級士官)年齡相對較小,普遍在25周歲以下,所以通常都是未婚。而從中士(二級士官)開始每年都可以休年假。其實從中士開始已成分界線,因為開始涉及婚姻問題,未婚的是看望父母假30天,結了婚的算探家屬假40天。如果該軍人的爸媽和家屬同在一個城市,隻享受最多的40天假。如果該軍人爸媽和家屬都不在一個城市,就是說軍人,其爸媽、家屬分三個城市居住,假期可以為45天時間。以上這些假期的時間不包含路途,路途時間另算累計在假期時間。
三、家屬來隊相關探親制度
大多數士官找對象都是兩地分居,因其配偶未享受随軍,所以每年都可以到部隊探親1次。現在大多數部隊配套齊全,有“士官樓”或“招待所”,可以免費居住45天(通常電費需要購買),以前家屬到部隊探親是由地方報銷而當前已改為由部隊給予報銷。
關于軍人配偶來隊,其實很久之前就有明确的規定,一般有正式工作的國企性質以上單位,工作滿1年的且軍婚兩地分居的,均可享受到部隊探親30天假期,而且探親期間正常發工資。此項内容可能因為限制點過多的原因,所能享受的人數較少且大多數未享受過此待遇。
以上是關于義務兵、士官探親及家屬來隊的一些制度及規定。無論是回老家還是到部隊探親,每一分鐘都應是幸福的存在。正因為當兵才能感受到分離的痛苦,也正因為當兵才讓更多的軍人懂得相聚的不易,願所有網友能珍惜當下,掌控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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