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30日電 題:金秋十月,這些新規影響你我生活
新華社記者白陽
金秋十月,一批關系民生的新規開始施行。15年以上私家車将一年一檢,進一步壓實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的相關主體責任,電子煙監管體系再添制度支撐……更完善的法治,為美好生活護航。
15年以上私家車将一年一檢
自2022年10月1日起,10年内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檢驗次數由3次調整為2次,每兩年向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标志;超過15年的,由每半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年檢驗1次。
根據公安部深化車檢制度改革新措施,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9座及9座以下,不含面包車),将原10年内上線檢驗3次(第6年、第8年、第10年),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後每半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年檢驗1次;對摩托車,将原10年内上線檢驗5次(第6年至第10年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10年内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後每年檢驗1次。
新增18項道路交通标志
強制性國家标準《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線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于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
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新設施、交通管理新需求,新版道路交通标志國家标準增加了“電動汽車充電站”“電動自行車車道标志”“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标志”等18項新的交通标志;為适應複雜路網和交通運行環境下駕駛人對出行便捷性的要求,細化了标志的版面、設置及使用要求,對指路标志的信息量、信息選取原則和方法等提出細化要求;增加了交通标志設置示例等附錄,給出制作圖例。
加強化妝品安全風險控制
《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管理辦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要求,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履行建立并實施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評價體系,配備與其産品相适應的機構和人員從事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等義務。境外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與境内責任人建立不良反應主動收集、報告、分析評價和調查處理的協助機制。
皮膚病專科醫療機構、設有皮膚科的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應當建立與其診療範圍相适應的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并确保監測制度有效執行。
完善電子煙監管體系
《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标準于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為建立健全電子煙監管體系提供支撐。
《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标準規定,不應使産品特征風味呈現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并明确要求“霧化物應含有煙堿”,即不含煙堿的電子煙産品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此外,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通知,2022年10月1日起,從事電子煙生産經營的電子煙市場主體應當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未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一律不得開展電子煙相關生産經營業務,獲證主體不得超許可範圍開展生産經營業務。
進一步規範動物診療活動
2022年10月1日起,兩部動物診療相關新規開始施行。
修訂後的《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針對動物診所、動物醫院以及其他提供動物診療服務的機構,分類設置了許可條件。比如,動物醫院除符合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有三名以上執業獸醫師,具有X光機或者B超等器械設備,以及布局合理的手術室和手術設備。動物診療機構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不得使用“動物診所”或者“動物醫院”名稱。
《執業獸醫和鄉村獸醫管理辦法》調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将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和從事動物診療活動十年以上的鄉村獸醫納入報考範圍;允許多點執業,執業獸醫可以備案多家執業的動物診療機構,鄉村獸醫可以在備案機關所在縣域的鄉村從業。
完善公安機關反有組織犯罪工作機制
《公安機關反有組織犯罪工作規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規定系統歸納了公安機關反有組織犯罪工作職責和基本原則;對公安機關預防和治理職責及相關程序作了細化;強化了公安機關反有組織犯罪“打财斷血”“打傘破網”工作機制等。
公安機關應當建立有組織犯罪監測評估體系,根據轄區内警情、線索、案件及社會評價等情況,定期對本轄區有組織犯罪态勢進行評估,并将評估結果報送上級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辦理案件中發現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有組織犯罪預防和治理工作存在問題,需要書面提出意見建議的,可以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發送公安提示函。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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