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上海嘉定檢察
醉酒後與售票員發生口角
竟拖拽正在駕駛公交車的司機
所幸司機及時停車
并未造成人員傷亡的嚴重後果
日前,嘉定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趙某提起公訴。
監控視頻
//案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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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年初一晚,趙某與朋友付某等人飲酒後來至嘉定區某公交站點,打算乘車去往他處。上車後售票員像往常一樣招呼趙某等人前去買票,但趙某等人卻因售票員不肯上前為他們一一買票而心生不滿,随即在車内大吵大嚷,售票員見狀即上前幫助趙某用手機掃碼購票。但趙某卻不依不饒,與售票員發生争執。
聽到動靜的駕駛員出聲詢問發生了何事,不料趙某卻将随身攜帶的啤酒易拉罐擲向駕駛員,砸在駕駛員身後的隔闆上。仍覺不夠解氣的趙某又沖上前去拉拽駕駛員劉某,要求其停車。駕駛員一邊抵擋趙某的拉扯,一邊刹車将公交車靠邊停車,避免更大危險的發生。售票員見狀連忙撥打了電話報警,民警至現場抓獲被告人趙某。趙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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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監控視頻可以看到,趙某的行為危險性極大。當趙某拉拽駕駛員時,車輛還在行駛中,為了阻擋趙某的拉拽,駕駛員隻能單手操作,導緻車輛在道路上呈蛇形行駛,所幸案發當日是大年初一,路上行人較少,而未造成嚴重後果。
嘉定區檢察院認為,趙某在公共汽車行駛過程中,拉拽駕駛人員,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亦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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