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整合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律師開展企業合規法律服務業務指引》,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業務整合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律師開展企業合規法律服務業務指引》
(2022年6月1日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引導我市律師積極開展企業合規法律服務,推動企業全面加強合規管理,加快提升企業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保障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國務院各部委制定的相關規範性文件、規則,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企業合規是指企業及其員工的經營管理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行業準則和企業章程、規章制度以及國際條約、規則等要求。
第三條 企業合規風險是指企業及其員工因不合規行為,引發法律責任、受到相關處罰、造成經濟或聲譽損失以及其他負面影響的可能性。
第四條 企業合規管理是以有效防控合規風險為目的,以企業和員工經營管理行為為對象,開展包括制度制定、風險識别、合規審查、 風險應對、責任追究、考核評價、合規培訓等有組織、有計劃的管理活動。企業實施的合規管理與業務管理、财務管理一起,構成企業管理的三大支柱。
第五條 企業合規不單純是一種公司經營管理完善的方式,還是屬于可以獲得激勵的企業自我改進方式。所謂合規激勵機制,是指企業在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後,可通過建立或者完善合規計劃來換取寬大處理,分為行政監管激勵和刑法激勵兩大類。
第六條 在行政監管激勵方面,《行政處罰法》規定企業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可以對企業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在刑法激勵方面,目前實行的涉案企業合規整改制度,人民檢察院在案件審查起訴階段,對符合刑事合規監管要求的涉案企業,可以依法做出不批準逮捕、不起訴決定或者根據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出輕緩量刑建議。
第七條 在企業合規發展大趨勢下,律師可以通過企業合規法律服務,幫助企業精準識别合規風險、提供有效合規計劃,保障企業依法合規經營,獲得合規激勵。企業合規法律服務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一) 為企業經營管理合規提供法律服務,保障企業依法合規 經營,實現企業健康穩健發展;
(二) 為企業建立符合行政監管激勵機制的合規計劃提供法律 服務,為行政監管部門與企業達成行政和解協議創造條件;
(三) 為企業建立符合刑法激勵機制的合規計劃提供法律服務,以期對涉嫌犯罪的企業獲得合規不起訴的後果;
(四) 為企業建立符合境外國家和國際組織合規要求提供法律服務,以期通過建立合規計劃保證涉外經營活動的合規。
第二章 企業合規法律服務的類型和方式
第八條 企業合規法律服務類型包括但不限于:
(一) 合規管理體系建設;
(二) 合規調查 (合規體檢);
(三) 合規評估與合規報告;
(四) 合規監管應對 (刑事合規與行政合規);
(五) 合規保障體系建設;
(六) 合規培訓;
(七) 合規重點領域專項等。
第九條 企業合規法律服務的方式主要包括常年合規法律服務和專項合規法律服務。
第三章 國有企業“四位一體”合規管理體系建設法律服務
第十條 律師在為國有企業提供合規法律服務時,應按照中央和地方國資委發布的國有企業《合規管理指引》相關規定,遵循全面覆蓋、突出重點、強化責任、協同聯動、客觀獨立、科學适當的基本原則,開展合規管理體系化建設。
第十一條 企業合規管理體系建設通常包括以下五大體系:
(一) 合規行為準則體系。即合規制度建設,為企業所有員工合規履行職責提供制度遵循;
(二) 合規管理組織體系。建立一個獨立而有權威的合規部門或團隊,為企業合規管理提供組織保障;
(三) 合規風險防範體系。對可能的合規風險采取針對預防性措施;
(四) 合規風險監控體系。對企業可能出現的合規風險采取實時地監督、識别和控制;
(五) 合規風險應對體系。在違規行為發生後,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必要懲戒,并對發現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缺陷進行快速修補和完善。
第十二條 企業合規管理體系建設總體思路主要分為五個環節:
(一) 開展合規體檢;
(二) 搭建合規管理基礎模塊;
(三) 搭建合規管理運行模塊;
(四) 搭建合規管理保障模塊;
(五) 合規管理實施運行。
第十三條 在合規體檢環節,主要通過前期收集基礎材料,開展調研分析,确定企業的相關需求,識别企業内外部的情況與問題,依據相關合規要求與原則,開展調研分析。合規體檢環節可通過發放調查問卷、開展訪談、實地走訪、公開途徑檢索調研等方式進行。
第十四條 在搭建合規管理基礎模塊環節,主要通過合規體系的材料梳理,協助企業明确合規管理重點内容,梳理企業及下屬企業(需 根據服務内容确定) 的組織架構與部門職責等,協助企業搭建合規管理組織體系,明晰各合規管理主體的職責與分工,以突出重點領域、 重點環節、重點人員等的合規管理。
在合規管理組織體系搭建中,主要從決策層、管理層、執行層三 個層面搭建合規管理組織架構,并最大程度融入企業現有組織架構。
在明确合規管理重點内容過程中,可結合前期體檢的分析結果與企業确定合規管理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人員,如确定市場交易、 合同管理、産品質量、安全環保等重點領域。
第十五條 在搭建合規管理運行模塊階段,主要通過協助企業搭建合規管理制度體系,明确合規行為準則,落實合規制度、合規風險 識别預警機制、合規風險應對、合規審查機制、違規問責、容錯免責、 合規評估與改進等方面的管理規範,促進合規管理有效運行。
合規管理運行模塊應配合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完善合規風險防範體系和監控體系,如合規審查機制建議配套相應的合規審查制度,合規風險識别與預警機制可以結合相應的風險清單等表單協助企業及時識别、更新内外部合規義務。
第十六條 在搭建合規管理保障模塊階段,主要從考核評價、激勵約束機制、信息化建設建議、合規隊伍、合規培訓、合規文化、合規報告等方面,有效應對合規風險,協助企業建設完善合規保障模塊。
第十七條 在合規管理實施運行階段,主要就已建設的合規管理體系對企業全體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講解,對合規理念進行宣貫,協助企業培育合規文化、發展合規管理隊伍,并在必要時對已有合規管理體系進行适當調整。
第四章 涉外企業合規法律服務
第十八條 涉外企業通常指開展對外貿易、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及境外日常經營的中國境内企業及其境外子公司、分公司、代表機構等境外分支機構。
第十九條 涉外企業在開展境外經營行為時需遵守境外相關國家 的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要求。律師在為涉外企業提供合規法律服務 時應圍繞這一重點深入研究境外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國際規則,全面掌握禁止性規定,明确經營行為的紅線和底線;密切關注涉外政治和法律環境的動态變化,及時掌握合規要求,有效采取應對措施。
第二十條 律師開展涉外企業合規法律服務時,要為涉外企業健全涉外合規經營制度、體系、流程,開展項目的合規論證和盡職調查, 為涉外企業依法加強對境外機構的管控,規範涉外經營管理行為。梳理排查涉外投資經營業務的風險狀況,重點關注重大決策、重大合同、 大額資金管控和境外子企業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合規風險,妥善進行處理。加強對涉外企業從事涉外業務人員合規培訓。
第二十一條 涉外企業合規重點内容之一是對外貿易,重點是開展對外貨物和服務貿易,應确保經營活動全流程、全方位合規,全面掌握關于貿易管制、質量安全與技術标準、知識産權保護等方面的具 體要求,關注業務所涉國家(地區)開展的貿易救濟調查,包括反傾銷、 反補貼、保障措施調查等。
第二十二條 涉外企業合規重點内容之二是境外投資,重點是開展境外投資,應确保經營活動全流程、全方位合規,全面掌握關于市場準入、貿易管制、國家安全審查、行業監管、外彙管理、反壟斷、 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第二十三條 涉外企業合規重點内容之三是對外承包工程,重點是開展對外承包工程,應确保經營活動全流程、全方位合規,全面掌握關于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項目履約、勞工權利保護、環境保護、 連帶風險管理、債務管理、捐贈與贊助、反腐敗、反賄賂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第二十四條 涉外企業合規重點内容之四是境外日常經營中的合規,重點是開展境外日常經營,應确保經營活動全流程、全方位合規, 全面掌握關于勞工權利保護、環境保護、數據和隐私保護、知識産權 保護、反腐敗、反賄賂、反壟斷、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貿易管制、 财務稅收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第五章 民營企業合規法律服務
第二十五條 民營企業是指由民間出資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投資興業的組織形式,通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公司;普通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企業;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第二十六條 在開展民營企業合規法律服務時,律師應幫助民營企業實現自我約束與合規管理,增強民營企業家合規經營意識,推動民營企業建設合規管理體系,提升合規管理水平,築牢守法合規經營底線,避免在經營中出現不合法不合規問題,塑造民營企業遵法守法、 合規經營的良好形象,讓民營經濟在新時代發揮更好更大的作用。
第二十七條 民營企業家的合規意識對民營企業合規經營發揮着決定性的作用。因此,在為民營企業開展合規管理建設時,首要是提升民營企業家合規經營意識與誠信合規的價值觀,對民營企業家等企業一把手進行合規培訓,組織合規專家走進企業,與民營企業家就合 規問題進行交流,提升其合規經營意識。
第二十八條 律師開展民營企業合規法律服務時應根據企業規模調整其服務内容。針對規模大、管理健全的民營企業可側重幫助其建立完善的合規管理體系,全面開展合規管理工作;針對規模小、數量多的中小民營企業可加強針對性,圍繞其經營涉及的相關重點合規領域提供合規法律服務。
第二十九條 民營企業合規重點領域一般包括勞動合規、環境保護合規、财稅合規、企業治理合規、安全生産合規、合同合規、大數據合規等。其中最常見的是勞動合規、财稅合規、企業治理合規、環境保護合規與安全生産合規。
第三十條 民營企業合規重點内容之一是勞動合規,重點是招聘與入職管理、試用期管理、勞動合同管理、薪酬管理、福利管理與工傷管理、培訓服務競業限制保密期。注意除了勞動合同文本的嚴格審查之外,還需要對勞動合同的流程進行的設計,外在法律制度的識别, 提醒強制性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将有關企業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設立和完善,特别注意保證制度的合法性必須符合實體法的規定,并遵循相應的程序。
第三十一條 民營企業合規重點内容之二是企業治理合規,要區分企業行為和個人行為,完善企業相關制度,避免出現個人行為和企業行為混同,主要以崗位職責分工、建立審批流程等方式完成。
第三十二條 民營企業合規重點内容之三是環境保護合規,包括按規定建設項目取得環保評價手續,實現環保“三同時”驗收通過和備案;配套環保設置符合規定并投入使用,污染治理設置正常運行, 在線監測儀器正常工作;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特别注意合規、合規處置、轉移、放置危險品;按規定完成排污申報和 環境信息公開工作等。
第三十三條 民營企業合規重點内容之四是稅收合規風險,包括 包稅合同産生風險,會導緻無效而遭緻稅務機關的追繳;稅率的變化如何事先用條款進行約定;稅收風險管控,編制崗位職責、明确事前 預防、事中控制和事後管理等。其中,要注意并購中需要稅收前行。
第三十四條 民營企業合規重點内容之五是安全生産合規,包括依法實行安全生産培訓,特别是涉及建築施工、礦山礦場、道路運輸的企業應依法設置安全生産管理機構或配備相應的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建設項目進行安全評價,履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規定;礦山礦場企業、建築施工企業等應及時辦理安 全生産許可證,保證特種作業人員取得操作證書等。
第六章 涉案企業合規整改法律服務
第三十五條 根據《關于開展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和《關于建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 (試行)》,目前所稱的涉案企業合規整改主要是檢察機關辦理涉企刑事案件中,在依法做出不批準逮捕、不起訴決定或者根據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出輕緩量刑建議等的同時,針對企業涉嫌具體犯罪,結合辦案實際,适用企業合規試點及第三方機制,督促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并積極整改落 實,促進企業合規守法經營的一項制度安排。
第三十六條 涉案企業合規整改适用的犯罪案件主要包括公司、 企業等市場主體在生産經營活動中涉及的經濟犯罪、職務犯罪等案件, 既包括公司、企業等實施的單位犯罪案件,也包括公司、企業實際控制人、經營管理人員、關鍵技術人員等實施的與生産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犯罪案件。對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涉企犯罪案件,不适用企業合規試點以及第三方機制:
(一) 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公司、企業的;
(二) 公司、企業設立後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
(三) 公司、企業人員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的;
(四) 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的;
(五) 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第三十七條 目前涉案企業合規整改法律服務通常指在審查起訴階段開展的,以幫助涉案企業申請适用企業合規試點和第三方機制, 協助涉案企業建立有效合規計劃為宗旨的一系列法律服務的總稱。
第三十八條 律師在辦理涉企犯罪案件時,應當注意審查涉案企業是否符合企業合規試點以及第三方機制的适用條件,及時征詢涉案企業、個人的意見,以适當的方式向檢察機關提出适用企業合規試點以及第三方機制申請。
第三十九條 律師可以幫助企業制訂合規計劃,幫助涉案企業通過第三方組織審查。制訂合規計劃應主要圍繞與企業涉嫌犯罪有密切聯系的企業内部治理結構、規章制度、人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制定可行的合規管理規範,構建有效的合規組織體系,健全合規風險防範報告機制,彌補企業制度建設和監督管理漏洞,防止再次發生相同或者類似的違法犯罪。
第四十條 在幫助涉案企業适用企業合規試點和第三方機制的服務中,應督促涉案企業及其人員按照時限要求認真履行合規計劃,避免涉案企業出現拒絕履行或者變相不履行合規計劃、拒不配合第三方組織合規考察或者實施其他嚴重違反合規計劃的行為。
發現涉案企業在預防違法犯罪方面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管理不完善,存在違法犯罪隐患,需要及時消除的,可以結合合規材料,向涉案企業提出法律建議。
第四十一條 在第三方機制運行期間,如發現第三方組織或其組成人員存在行為不當或者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向涉案企業反饋, 向負責選任第三方組織的第三方機制管委會反映或者提出異議,或者向負責辦理案件的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控告。
第四十二條 律師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整改法律服務,應恪盡職守, 履行以下義務:
(一) 遵紀守法,勤勉盡責,客觀中立;
(二) 不得洩露履職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隐私;
(三) 不得利用履職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非法侵占涉案企 業、個人的财物;
(四) 不得利用履職便利,幹擾涉案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
第四十三條 律師參加第三方組織,作為第三方組織構成人員的, 在履行第三方監督評估職責期間不得違反規定接受可能有利益關系的業務;在履行第三方監督評估職責結束後一年以内,律師及其所在 律師事務所不得接受涉案企業、個人或者其他有利益關系的單位、人 員的業務。
第七章 企業合規評估法律服務
第四十四條 企業合規評估目前主要包括企業自身開展的合規評估和檢察機關組織的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
第四十五條 企業自身開展的合規評估,律師可對企業某一段時期的合規情況進行評估并形成合規評估報告,将合規業務運行過程中各個部門的實施情況、出現的合規風險和違規行為向組織體系中的最高管理層報告,以便企業自上而下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
第四十六條 在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方面,依據《關于 建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 (試行)》,對符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适用條件的,由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選 任組成的第三方組織,對涉案企業的合規承諾進行調查、評估、監督和考察。律師可以申請加入專業人員名錄庫,被抽取成為第三方組織成員,對涉案企業進行監督評估。
第四十七條 律師受企業委托制作合規評估報告時,一般應注意以下要點 (注 2):
(一) 合規管理工作總體情況:企業依據合規制度開展的工作情況,主要涉及合規管理方面的組織領導、職責分工、運行機制、制度建設、重點領域、重點環節、合規培訓等内容,包括舉措、效果等。如企業有出台合規指引或文件的,列出名稱、文号和内容。
(二) 合規管理重點工作情況:選擇相應角度,總結企業合規管理做法、經驗和成效。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層對合規管理的參與,合規管理體制機制建設、隊伍建設、文化建設和信息化建設,合規管理思路和方法創新等。
(三) 重大合規事件情況:一般涉及重大合規事件的需要全部列出。
1.标準:與合規相關的,被監管機構行政處理 (約談、通報批評、 責令整改) 或行政處罰事件或刑事處罰事件。
2.級别: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涉及合規的分兩類:一類是結案的,一類是處于 聽證、行政複議或立案調查階段的。
(四) 合規管理工作建議:提出合規管理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包括體系建設、制度建設、合規管理重點領域、合規指南、培訓 計劃等。
第八章 企業合規培訓法律服務
第四十八條 企業合規培訓是企業對員工開展的一項教育活動, 使員工了解适用于其工作職責、所處行業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内部規章制度。合規培訓的目标是确保所有員工有能力以與組織的合規文化和合規承諾一緻的方式履行各自的角色職責。同時,部分企業也會選 擇對商業合作夥伴開展合規培訓。
第四十九條 合規培訓能有效提高員工的合規意識與合規能力; 有利于培育合規文化;有助于區分企業責任與個人責任,在相關部門、機構開展調查時,企業可以對員工進行合規培訓作為免除企業責任的依據;合規培訓有利于企業對商業合作夥伴進行合規管理,減少公司因商業合作夥伴的原因承擔責任的風險。
第五十條 合規律師應當綜合考慮合規培訓目的、合規培訓對象所面臨的合規風險,有針對性地選擇培訓内容。根據合規培訓對象的不同,律師可以就以下方面開展合規培訓。
(一) 面向管理層的合規培訓
面向企業管理層開展的合規培訓時,可考慮偏重合規培訓的宏觀性,例如,側重于管理層應當承擔的合規管理職責;如何設計企業合規方針;如何使合規方針與企業戰略保持一緻;如何讓合規為企業賦能;違規時需要承擔的責任;公司治理領域合規義務等。
(二) 面向全體員工的合規培訓
面向全體員工的合規培訓應注重普适性,開展合規培訓時可以将培訓内容重點放在:
1.普及基本的合規知識。例如,合規的概念,合規的内涵,合規的重要性,法務、合規、風險、内控的區别等;
2.介紹企業合規管理體系。例如,合規管理組織體系、合規管理制度體系、合規管理運行機制及流程、合規管理保障機制;
3.解讀員工合規行為準則。員工合規行為準則一般包括企業合規理念、合規目标、員工的合規行事标準、違規的應對方式和後果。
(三) 面向業務部門的合規培訓
律師設計面向業務部門開展合規培訓的内容時,應當注重針對性, 既要考慮企業行業特征,也要考慮業務部門自身特征:
1.從行業的角度分類,例如,針對涉外企業可适當開展境外投資、 反傾銷、反補貼、反腐敗、反賄賂合規培訓;針對重工業相關企業、 建設工程企業可适當開展環境保護、安全生産培訓;針對互聯網企業可适當開展個人信息保護、數據和隐私合規培訓;
2.從業務部門的角度分類,例如,針對财務部門可側重于财務、 稅收相關法律法規,企業内部控制體系,财務事項操作和審批流程等; 針對安全生産或環保部門可側重于國家安全生産、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企業安全環保相關制度,違規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等;針對投資融資 部門可側重于證券、基金相關法律法規,國資監管相關法律法規及政 策 (若客戶為國有企業),如何識别及應對投融資合規風險等;針對信息技術部門可側重于數據安全、信息安全、網絡安全與用戶隐私保護等;針對市場、采購、營銷部門可側重于反腐敗、反賄賂等;針對人力資源部門可側重于勞動用工等。
(四) 面向法務、合規部門的合規培訓
法務、合規部門一般為企業的合規管理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為其他部門提供合規支持。因此,對其開展合規培訓時,可側重于如何有 效識别及應對合規風險,如何開展合規審查,如何進行合規評估,如何開展合規考核評價,重點法律法規、監管規定的解讀等.
(五) 面向紀檢監察、審計部門的合規培訓
紀檢監察、審計部門一般在企業合規管理中發揮最後一道防線的作用,負責合規審計和監督企業整體風險防控。在面向紀檢監察、審計部門開展合規培訓時,可側重于如何更好地對企業合規管理體系、 合規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合規風險管理效果等進行監督。
(六) 面向商業合作夥伴的合規培訓
面向商業合作夥伴開展合規培訓,可側重于企業合規理念、合規 管理要求、商業合作夥伴的相關合規義務。
第五十一條 合規培訓業務辦理流程主要包括:
(一) 了解培訓需求。與客戶充分溝通後,了解其具體需求, 一般應當包括合規培訓的目的與對象;
(二) 合同簽訂。雙方協商一緻後,簽訂書面合同确立委托關系;
(三) 課程設計。律師根據客戶提出的培訓需求設計課程,包括合規培訓主題、合規培訓内容、合規培訓時長、合規培訓頻率、合規培訓的形式等;
(四) 課前準備。根據課程設計以及客戶需求,制作課件、講稿并與客戶确認;
(五) 開展合規培訓;
(六) 培訓效果評估。培訓結束後,可以根據客戶需求設計測試,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
(七) 總結與改進。課後可通過問卷的形式開展滿意度調查, 總結經驗,改進課件以及培訓方式。
第九章 企業合規保障體系建設法律服務
第五十二條 法律信息技術已成為完善企業合規的重要組成部分, 反映了新時代合規管理特點。從事企業合規業務的律師不能遊離于大數據、數據分析平台與人工智能之外。
第五十三條 使用信息技術已成為企業合規體系有效運行的重要保障與支持。在合規管理中,可運用信息技術記錄和保存企業相關信 息,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工具,開展實時在線監控和合規風險分析,實現信息集成與共享;可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合規培訓,尤其是對業務繁雜、分支機構多的企業,利用合規在線培訓系統能夠實現培訓内容統一、培訓情況可跟蹤、培訓效果可評價、培訓人員可記錄目标。
第五十四條 在國内合規标杆法律服務中,核心的合規管理事項已通過信息化手段實施,通過對海量數據的合規管控實現合規有效執行,解決合規規定和實際執行兩張皮問題。
第五十五條 律師在開展企業合規法律服務時,應增強對信息技術的敏感性,了解和掌握所服務領域的最新法律信息技術,善于運用法律信息技術,增強合規業務作業的流程化、标準化,為客戶提供價 格更低、效率更高的合規法律服務。
第五十六條 律師可尋找合适的信息技術合作商并建立長期的合 作關系,共同進行研究,為企業合規法律服務産品增添信息化模塊。 實力特别強、合規業務規模特别大的律所或團隊可以考慮引進專業信 息技術人才。
第五十七條 在開展企業合規項目時,對相關合規計劃和舉措, 應有意識地研究能否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對能夠實現的,應将其納入企業合規建設方案中,及時向企業提出。如被采納,可由團隊組織或由外部信息技術合作商進行開發。
第十章 企業合規重點領域法律服務
第五十八條 律師開展企業合規法律服務時,可以結合企業實際, 從重點領域入手,開展單項或多項重點領域合規法律服務。聚焦企業"重點工作、重點環節、重點人員”,梳理合規風險、制定解決方案; 明确合規管理專項制度;建立合規操作指引,提高企業合規風險防範 能力。
第五十九條 重點工作的合規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 政府監管。密切關注和跟蹤行業監管、上市公司監管和市場監管相關監管政策,及時貫徹落實最新監管要求,并積極配合監管部門的監管、調查和執法工作。
(二) 消費者權益。規範市場營銷,防止不實宣傳,尊重消費者知情權;優化格式合同條款,不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的主要權利; 完善投訴處理機制,暢通渠道、提高處理效率;自覺履行各項服務承諾,規範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
(三) 市場競争。堅守誠信經營底線,建立健全自律誠信體系, 遵守公平競争原則,執行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争方面法律法規、 監管規定及商業規則, 自覺維護市場秩序。
(四) 勞動用工。嚴格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完善勞動用工管理制度,有效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障員工身心健康,促進員工各項發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五) 财務稅收。完善财務内部控制體系,嚴格執行财務事項 操作和審批流程,嚴守财經紀律,強化依法納稅意識,遵守稅收法律 政策。
(六) 網絡信息安全。執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嚴格落實網絡産品和服務安全審查制度,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經過國家機關安全審查。建立數據和個人信息保護相關制度,嚴格規範對數據和個人信息收集、存儲、使用、傳輸等行為。
(七) 知識産權。及時申請注冊知識産權成果,規範實施許可和轉讓,加強對商業秘密、商标、專利、著作權的保護;依法使用他人知識産權,強化版權審核,防止侵權行為。
(八) 采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企業采購管理制度及内控流程,确保采購工作公開、公平、公正;不操縱、幹預采購,不設置不合理門檻排斥潛在供應商;建立健全違規失信名單,強化供應商和第三方管理。
(九) 金融類業務。适應強監管、嚴監管,認真遵守監管政策, 提升合規管理水平,堅持審慎經營;嚴格持牌經營,不超許可範圍開展業務;嚴格保障資金安全;建立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确保平台系統 及客戶信息安全。
(十) 投融資。建立投融資管理制度,持續加大管理力度,完善決策機制,規範投資行為,強化風險管控,嚴格責任追究,提高資金效益,防止資産流失,實現保值增值。
(十一) 安全環保。執行國家安全生産、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完善生産規範和安全環保制度,及時發現并整改違規問題,杜絕重大 安全生産事故。
(十二) 商業合作夥伴。對重要商業合作夥伴開展合規調查, 通過簽訂合規合同、要求作出合規承諾等方式,促進商業合作夥伴行 為合規。
第六十條 重點環節合規法律服務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一) 制度制定環節。強化對規章制度、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的合規審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等要求。
(二) 決策環節。落實企業決策制度,加強對待決策事項的合規論證,未經事前合規審查不提交審議,保障決策依法合規。
(三) 生産運營環節。完善各項合規制度,加強對重點流程的監督檢查,确保生産經營過程中照章辦事、依規操作。
第六十一條 重點人員合規法律服務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一) 管理人員。促進管理人員提高合規意識,依法依規開展經營管理活動,認真履行承擔的合規管理職責;細化違規追責标準和流程,強化對管理人員的合規考核與監督問責。
(二) 關鍵崗位人員。對于關鍵崗位員工,制訂崗位合規清單, 使其熟悉并嚴格遵守業務涉及的各項規定,加強監督檢查和違規行為追責。
第十一章 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的職責和義務
第六十二條 律師合規法律服務中的職責和義務
(一) 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要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規定,恪守行業規範、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
(二) 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應充分了解與客戶相關的法律法 規,涉及國有企業的,應充分了解國有資産管理的相關規定;
(三) 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應了解客戶的商業 (業務) 模式, 法律、風控、内控的相關制度,避免與之相脫節;
(四) 律師從事國有企業 (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 合規法律服務應充分了解其決策機制,合規制度的構建應與之相匹配;
(五) 律師為客戶進行投資、并購及發展第三方合作夥伴時, 應當做好合規盡職調查,對評估與防範合規風險提出專業性意見;
(六) 律師為客戶提供合規内部調查服務,應協助客戶查明違規行為、識别責任人、發現合規管理漏洞,為切割員工責任與企業責 任、建立與完善合規體系做好充足的準備;
(七) 律師擔任合規監管人應當具有相應的專業能力、與企業形成委托代理關系,同時,要保持基本的獨立性,協助檢察機關進行合規監管、并接受後者的持續監督;
(八) 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應當實事求是,杜絕發生僞造 證據、協助客戶逃避監管等不當行為;
(九) 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要遵守保密義務,除按照與客戶 簽訂的合同履行相關義務外,還必須對其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接觸、 了解到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個人隐私負有保密 的義務;
(十) 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要防止利益 (執業) 沖突義務, 并積極向客戶等進行解釋或說明;
(十一) 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 國律師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以及《律師執業行為規範》等來規範同行業的競争,防止行業内部出現不正當的競争行為、 以及诋毀同行的行為。
第十二章 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的風險防範
第六十三條 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涉及的風險類型主要包括: 行業懲戒風險、行政處罰風險、民事責任風險、刑事責任風險。
第六十四條 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的行業懲戒、行政處罰風險防範:
(一) 雖然合規法律服務與傳統法律服務有一定的區别,但本質上仍然是一種法律服務,因此律師在從事合規法律服務時,也應當清晰地了解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應當遵守的執業行為規範及執業紀 律要求。
(二) 針對合規法律服務涉及對象多、業務細分類型多、工作量大等特點,在開展合規法律服務時應特别關注利益沖突、規範收案收費、代理盡責、保守商業秘密等執業規範,防範因觸犯《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 (試行)》《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 法》等規定而導緻受到行業懲戒或者行政處罰的風險。
第六十五條 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的民事責任風險防範:
(一) 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應當由律師事務所與客戶簽訂書面委托合同,雙方建立民事法律關系,律師在履行委托合同過程中應勤勉盡責,努力鑽研業務,掌握從事合規法律業務所應具備的法律知識和服務技能,防止因服務不盡責、提交成果存在錯誤等原因而被客戶要求退還律師費、甚至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風險。
(二) 為防範從事合規法律服務的民事責任風險,從事該業務的律師應建立專業團隊、對不同工作類型和階段進行分工,律師專業團隊應針對合規法律服務的綜合性,加強執業技能提升,綜合學習研究相關法律法規、公司治理、服務企業所在行業規則、監管規則、域 外法律法規、财務、稅務等專業知識,構建複合型的合規人才隊伍, 避免在提供合規法律服務過程中由于對有關專業知識的不熟悉而導緻提供錯誤的法律服務成果。
第六十六條 律師從事合規法律服務的刑事責任風險防範:
(一) 律師在提供合規法律服務過程中,對于客戶的違法要求應予以拒絕,并闡明拒絕理由以及相應的法律依據;
(二) 律師在從事涉案企業合規整改等刑事合規法律業務時, 應嚴守執業規則,在協助客戶防範刑事法律風險的同時,更應防範自身刑事責任風險,堅決抵制毀滅證據、僞造證據、妨害作證等違法犯罪行為,嚴守律師執業底線。
相關注釋:
1. 目前合規尚未成為企業犯罪的法定量刑情節,但最高人民檢察 院及國務院各部委等部門于 2021 年 6 月 3 日發布《關于建立涉案企 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已明确,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涉企犯罪案件時,對符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适用條件的,交由第三方機制管委會選任組成的第三方組織,對涉案企業的合規承諾進行調查、評估、監督和考察,考察結果作為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理案件重要參考。在試點地區,律師可為企業建立、完善針對性的合規計劃提供法律服務,也可申請參選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名錄庫。
2.律師參與企業合規評估展望。合規評估現階段多與企業合規項目或涉案企業合規整改案件相伴而生。在企業合規項目方面,合規評估可視為是某一階段合規業務總結和風險提示,通常是企業在實施合規項目後一段時間由實施合規項目的律師對該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評價。在涉案企業合規整改方面,如律師獲選參加第三方組織,将由第三方組織在合規考察期屆滿後,對涉案企業的合規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将合規評估結果作為合規考察書面報告一部分。
目前來說,律師除通過上述兩個途徑開展企業合規評估外,獨立作為第三方為企業進行合規評估的業務還不多,随着合規業務鋪開, 企業為了更好地應對外部監管機構和執法機構調查和完善企業管理, 合規評價報告有機會由律師或包括律師的第三方獨立進行評價,成為企業對外展示其合規建設水平的有效成果。
來源 | 廣州律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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