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公司設立方式怎麼選

公司設立方式怎麼選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2-23 00:48:51

【練律師說】

創業者在創業之初最先考慮到的一個問題就是應該成立一個怎麼樣的企業,一個什麼樣的法律組織形式來經營企業,但很多的創定可能對企業類型和性質都不太了解,以下對此做一些簡單的介紹。

公司設立方式怎麼選(練律師談新公司創建時)1

一、該設立什麼樣的公司?
  • 1、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是指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産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 3、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合夥企業法》在中國境内設立的,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通過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并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夥企業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其中普通合夥企業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是指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依照《合夥企業法》規定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一種合夥企業。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是指以專門知識和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例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醫師事務所、設計師事務所等。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必須在其企業名稱中标明“特殊普通合夥”字樣,以區别于普通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現在常常被用作持股平台來使用。即常說的GP和LP。

獨資企業。一般來說,成立獨資企業不需要法律文件、費用或除當地營業許可證以外的文件。但隻允許單個所有者,若需要另一投資者投入額外的資本,該形式就不可行了。而且獨資企業不能為創始人提供保護,即債權人可以直接起訴創始人。因此不建議創業者以獨資企業的形式經營。

  現在以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較為常見,如果以後涉及到上市等可以再股改為股份有限公司。但如果是獨資經營和合夥的話,雖然以後也可以轉換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其他法人類型,但這種轉換的成本可能很大。

  當然,不同的組織形式,所涉及的稅賦也會有很大的區别,這也需要創業者們在選擇時需要事先有所了解的。

二、一個人創業能否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也簡稱“一人公司”、“獨資公司”或“獨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東(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比較簡單。

隻有一名創業者,且其為自然人或法人時,可以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設立方式怎麼選(練律師談新公司創建時)2

三、法人是什麼?法定代表人又是什麼?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 1、法人不是人

是一種社會組織,是一種集合體,是由法律賦予法律人格的組織集合體。

這是法人與自然人的根本區别。它可以是個人的集合體,也可以是财産的集合體。不以組織集合體名義出現在民事主體的,不能為法人。

  • 2、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通過自己的行為享有和行使民事權利,設定和承擔民事義務。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産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 3、依法獨立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

  它有自己獨立的權益,可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 4、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可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區别法人組織和其它組織的重要标志。《民法總則》第60條規定,法人以其全部财産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是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對外代表法人,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公司設立方式怎麼選(練律師談新公司創建時)3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