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公司被查了!交稅 罰款!
以後還能用微信和支付寶收錢嗎?涉稅風險有哪些?個人賬戶高于多少會被查?
案例一
深圳某科技公司通過支付寶賬戶、公司賬戶進行收錢,導緻少收3411.85萬元,少繳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571.24萬元。稅務局經核實征收,發現該公司少繳企業所得稅37.43萬元。
最終,上述公司被罰款50%,合計3,243,277.46元。
案例二:
廣東珠海某公司,使用員工私人賬号、微信、支付寶、現金等去收客戶的裝修款,沒有一個進公司賬戶。此外,公司聘請會計師僅根據公司賬戶的少量金額進行申報納稅。
經查,該公司偷逃增值稅184,989.06元、城建稅12,949.23元,偷逃稅款合計197,938.28元,占應納稅額的97.49%。
最終,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某、公司财務負責人曾某某各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
以上案例均屬于藏匿收入,特殊之處在于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新的支付方式實現。企業頻繁使用個人微信、支付寶提供了隐藏收入的可能,會逐漸成為稅務局收入稽查的重點!
注意!使用微信和支付寶收付款風險極大!
現在很多單位用微信和支付寶來收付款,但方便的同時也不要忽視風險!
1、增值稅的風險
不能作為進項抵扣,會導緻增值稅增加。存在偷稅漏稅的風險,沒有及時申報。稅務局可能會将其認定為偷稅的風險。
2、企業所得稅的風險
無法稅前扣除的,企業所得稅增加。企業所得稅有可能漏繳,被稽查風險高。
3、個人所得稅的風險
微信、支付寶支付工資,以及發紅包,都存在着漏繳或故意偷稅的風險。同時,在發放紅包時也要注意個稅問題。要區分不同情況,以确定是否繳納個稅以及如何繳納個稅。
可能會被稅局核定,繳納20%的個稅,如果公司用公戶直接轉給股東私人戶,長期不還,稅務局可以認為是分紅,繳納20%的稅。
4、公司管理風險
使用微信、支付寶支付,支付賬面不透明,企業交易資金流不清晰,資金無法監管,容易給客戶、供應商等外界留下公司不正規的印象等。企業管理和财務混亂,不利于企業長遠發展。
5、股東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如果公司長期使用股東個人賬戶收付,很容易導緻公私混淆。如果企業資不抵債,股東将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用個人資産償還公司債務。
6、涉嫌挪用資金或者職務侵占罪
個人微信、支付寶、私人賬戶等交易可能涉及挪用資金罪、侵占罪等。
7、可列為銀行重點監管對象
微信、支付寶、私人賬戶日内交易或大額交易将被銀行列為重點監控對象。
那麼,微信、支付寶、私人賬戶如何規避風險?
五點提示!
雖然微信、支付寶、私人賬戶收付款都存在風險,但企業隻要做到最好的管理和标準化,正常申報收入,納稅,就能有效規避風險!
1、以公司名義開立微信、支付寶賬戶
以公司名義開立的微信、支付寶賬戶屬于公司賬戶,與銀行賬戶性質相同,可以正常交易。
2、個體工商戶分别設立微信和支付寶賬戶
允許個體工商戶用個人賬戶收款,但為了區别于家庭消費,建議分别設置微信和支付寶賬戶收款和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3、個人賬戶中收取的款項應立即計入公司賬戶
有時個人賬戶收款很方便,但為了避免遺漏收入,收入要及時轉入公司賬戶。
4、保存賬單、收據和付款憑證
支付寶、微信的票據、收付憑證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具有同等效力,企業應定期打印保存。
5、及時索取憑據
用個人微信/支付寶支付應及時索要憑證,以抵扣進項稅或核算成本。
當個人銀行高于這個數字時要小心!
企業注意:大量公私互轉,也會被監控!
1、現金交易金額超過5萬元
2、公轉超200萬以上
3、私戶轉賬金額過大的(境内轉賬超過50萬,境外轉賬超過20萬)
4、小規模有幾千萬的流水
5、異常轉入轉出(批量轉入集中轉出,現金交易金額超過5萬元)
6、資本流動與經營無關
7、公戶經常在短期内給私戶轉賬,或公司經常收到私戶的轉賬。
8、頻繁開戶銷戶,在銷戶前有大量的資金活動。
9、一個閑置很久的賬戶,突然啟用,而且有大量的資金活動。
當然,并不是所有的公轉私都是違法的,以下情況,可放心大膽轉。
總結:2022年,私人賬戶避稅,該收手了!合理節稅,是未來所有行業必須要走向的一條路!在節稅的道路上,沒有捷徑。利用稅收園區的優惠政策可以進行合理合法的規劃,讓納稅人的稅收壓力合理地最大限度地節約稅費,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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