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是我國傳統的重大節日,辛苦一年的人們都暫停手頭的工作,從四面八方趕回家中與親人團聚。正月是一年中的第一個月,人們把正月裡發生的事看作是吉兇預兆,所以年前大人就給孩子講正月裡的各種民俗禁忌,希望來年有個好兆頭。雖然現代很多家庭不講究了,但我們還是了解一下為好,尊重傳統文明,以免無意中觸碰别人的禁忌引起不愉快。
除夕
除夕當天上午,祀奉祖先,灑掃庭院,張貼對聯、貼“福”字、挂燈籠。在外工作的人必須趕在午餐前回家,因為午餐為合家團圓飯,菜品多種多樣,必有道菜是魚,寓意“年年有餘”。晚餐我們稱為年夜飯,北方人吃水餃,南方人蒸面食,晚餐後長輩給晚輩發紅包,稱為壓歲錢。古代人們認為小孩容易受鬼祟侵害,長輩把錢币用紅紙或紅布包着送給小孩,壓在枕頭下睡覺,所以叫做壓歲(通睡)錢,用以鎮惡驅邪保平安
正月初一
初一早上吃湯圓,寓意合家團圓、圓滿幸福!不能打掃衛生,所以很多家庭即使除夕之夜守歲到很晚還是會把衛生打掃幹淨,因為初一不能打掃,如果實在是不得不打掃,得從屋外開始動掃把,從屋外掃到屋裡,據說初一的垃圾是“财”,當然不能向外掃,垃圾也不能向外倒,更不能把水向外潑或倒,寓意“走财”。如果家裡有小孩不小心打碎碗盤,得用紅布或紅紙包起來說“歲歲(碎碎)平安”,因為古人認為初一打碎東西是不好的征兆,要用好的口彩化解。
正月初二
“初一不出門,初二回娘門”,出嫁的女兒除夕、初一必須在婆家過,初二就同丈夫或帶小孩一起回娘家。回娘家時根據家境帶禮物,古代的女性以手工女紅見長,回娘家時必給父母和兄長及家裡衆人帶自己冬天做的布鞋,給小孩分一些糖果花生之類的。如果離婆家近,當晚就回婆家,如果太遠了就另當别論。
正月初三
初三是忌出門拜年的,因為這天是“赤口日”,“赤口”通“赤狗”,據說“赤狗”是指“火焰之神”若外出遇上它會有兇事發生,拜訪親友也可能有口角之争,為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這一天大家選擇在家過。現代人常年在外,難得春節回家團聚,已經沒有這種禁忌了。
沒通電之前初三晚上忌“點燈”,據說正月初三是“老鼠娶親”的日子,從除夕之夜到初二連續三天的燈火通明寓意人丁興旺,從這天開始恢複正常照明。
正月初四
農曆正月初四在老皇曆中占“羊”,稱“羊日”,“三羊(陽)開泰”是吉祥的象征,也是民間迎神、祭神的日子,不宜出門。在初四這天家家戶戶都在家裡擺上供品,焚香點燭放鞭炮恭迎财神以示恭敬。據說初四參加天庭會議的竈王爺與家神回民間,竈王爺會查戶口,所以不宜出門。
另有一種說法是以前的大戶人家都會在初四“祭财神爺”,請家裡的幫工和賬房先生一同參加,如果東家沒有請他參加祭财神的活動就暗示被“炒鱿魚”了,來年得另謀工作。
正月初五
正月初五俗稱“破五”,破五早上祭神,感謝神靈的庇佑、向神靈祈求吉利幸福。祭神完畢就開始“趕五窮”包括“智窮、學窮、文窮、命窮、交窮”,人們從屋裡開始放鞭炮,一直放到屋外,邊放邊說“趕窮”再加一些吉利的話,放完鞭炮後開始打掃衛生,把從除夕起家裡的垃圾統統清掃出門,寓意将不吉利的東西用鞭炮轟出門、請走。
正月初六
初六是“馬日”,舊時農民于初六開始到田間勞作,準備春耕。近代覺得“六”代表順的意思,很多商鋪酒店這天開始正式營業,大放鞭炮表示開張大吉。有的店家會悄悄讓一些剛滿6歲或12歲的小男孩到店裡坐坐,老闆會拿糖果招待,還會發一個紅包,借此表達“六六大順”的願望。
正月初七
初七為“人日”。根據《占書》記載,由初一開始,女娲創造萬物的順序是“一雞二狗三豬四羊五牛六馬七人八谷”。這天人們登高出遊,相互贈送禮物(以鮮花為主,又叫贈花勝),這天忌吵架、罵人、打小孩、忌喪家月子(不能到喪家或有月子的家裡拜年),如果不得已要來往時,盡量不要進屋,站在門外說話。如果家裡有要參考的孩子,喝“及第粥”,寓意狀元及第,考出好成績。
正月初八
初八是谷日,在古代這一天要保證米缸是滿滿的,叫作“聚财”,預示一年中豐衣足食。民間傳說這一天是諸星下界的日子,天空星鬥出得最全,如果當天天氣晴好,老人們會指着星星讓孩子們“認星”,制作小燈而祭之,稱為“接星”或“祭星”,祈禱一年風調雨順、五谷豐登。
現代人以八諧音“發”,很多單位是初八正式上班,上班後很多公司會發“開工紅包”,無論錢多錢少都是以紅包裝好,名曰“利是”,寓意新的一年大吉大利。
正月初九
正月初九俗稱“玉皇誕”,據說是玉皇大帝的生日,很多地方會有盛大的祭祀活動,向天公祝壽并祈禱來年風調雨順、福順安康。
這一天不能将洗臉洗腳水等髒水潑向門外,也不能将女人的内衣褲晾曬于光天化之下,小孩不能在露天場所大小便,農民在這天不能擔糞潑地,否則有辱天公,是對天公的大不敬。
正月初十
正月初十為民間傳統的“石頭節”也有人稱“石磨日”“十子日”“石不動”。這一天凡是石頭材質的碾、磨、石臼等都不動用。農村更不能在這一天開山打石、以石蓋屋。過去在除夕會都會在這些石器上貼上春聯,正月初十前禁止使用,過了初十就可以開封啟用了。
正月十一
正月十一是“子婿子”是嶽父請女婿的日子。潮汕人有“行彩橋”的民俗。十一傍晚,華燈初上,人們三五成群扶老攜幼向彩橋湧去,行到橋頭時摘下榕枝對葉,拿回家插在門楣上,以祈來好運。福州人稱為“上采日”,外公外婆給自己的外孫或外孫女送燈,寓意迎春納福。這一天忌觀紅白喜事,忌更換、洗滌衣被。
正月十二至十五
正月十二這天有藏剪刀、收舊鞋、捏老鼠嘴、搭燈棚等習俗。有童謠“十一嚷喳喳,十二搭燈棚,十三人開燈,十四燈正明,十五行月半,十六人完燈”。
正月是一年的開始,從初一起到正月十五基本都禁說不吉利的話,外出與人相遇要互道“恭喜發财”或“新年快樂”等吉祥話,正月十五是新年的第一個月圓之夜,被稱為“元宵節”,這一天人們吃湯圓,觀燈展、賞煙花等。正月十六“燃燈”古時也稱“碰燈”,因為以前燈籠裡點的蠟燭,兩燈相碰就會點燃。
轟轟烈烈的春節至此慢慢接近尾聲,很多人已趕回公司上班,為新的一年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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