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6日電 今日,自然資源部法規司司長魏莉華指出,這次在土地管理法修改過程中把土地管理法中的“基本農田”全部修改為“永久基本農田”,“這個修改不是簡單的文字修改,而是理念的重大轉變。”
資料圖。 鄧和平 攝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今日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決定。
在專題新聞發布會上,談及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自然資源部法規司司長魏莉華指出,這次在土地管理法修改過程中把土地管理法中的“基本農田”全部修改為“永久基本農田”,這個修改不是簡單的文字修改,而是理念的重大轉變。
“我們用網上一個時髦的話說,這就是基本農田保護2.0版,從基本農田到永久基本農田是基本農田保護的的2.0版。”魏莉華說,這樣的修改,體現了對基本農田永久保護這樣一個價值的理念。
魏莉華介紹,2017中發4号文件提出,耕地是我國最為寶貴的資源,強調“兩個決不能”,已經确定的耕地紅線決不能突破,已經劃定的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決不能随便占用。十九大報告也明确提出,要完成生态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市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的劃定工作。
魏莉華介紹,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自然資源部全面推進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目前已經完成了2887個縣級行政區域永久基本農田的劃定工作,這次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總結實踐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和劃定的一些成功經驗。在第35條明确規定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要求永久基本農田必須落實到地塊,納入數據庫嚴格管理。
同時,原來土地管理法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必須把80%以上的耕地劃入永久基本農田,考慮到各省的耕地後備資源有很大的不同,所以這次新法作了一個微調,具體的劃定的比例由國務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際情況來确定,使這部法律的規定更加符合實際。
魏莉華表示,保護耕地,保護永久基本農田,是土地管理法的核心和宗旨之一,也是在這次修訂過程中堅持的一項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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