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法治是重要的标志,社會的安定和發展都建立在法治基礎上,但是其實仍然很多人對法律一無所知,例如說認為學法律就是背法條,或者說法律人尤其是律師都是信口雌黃。其實法律首先是一門正義之學,法治思維強調一種以合法性為判斷起點、以公平正義為判斷終點的邏輯推理方式。
法治思維還強調公平正義, 即公權力要以追求、 維護公平與正義為價值尺度。法律正是人類理性的體現,它的初衷也是人類社會的道德觀念所追求的公平正義,而法律人最重要的品質也是擁有一顆悲憫之心。
本次的書單由劉豔紅教授推薦,均屬法學領域的經典,涵括古今,無論是對法律人,還是對渴望了解法學理念的人,都會有所收獲。
教授書單
薦書嘉賓
劉豔紅教授,現為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中國政法大學錢端升講座教授、博士生導師,《政法論壇》主編,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曾被評為第七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獲得國家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号 ,2018年入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計劃。
治學感言
來自博雅講壇
法學是正義之學、現在之學也是未來之學。對法律人來說,關于正義之學,你必須要了解它的來源,你才能知道你有怎樣的使命,以及怎樣把法學的使命具體化為個人的解讀和呈現。
柏拉圖和亞裡士多德的線索,是整個人類史上關于法正義論的最開始的源頭,也是曆史最悠久、傳播的最廣的線索,而且到今天一點都沒有過時。雖然這兩個人是師徒,雖然他們關于“法是正義之學”的觀點有很大的差别,但是他們就這樣一舉奠定了法的正義論很多基礎的内容。柏拉圖提出了賢人之治,而亞裡士多德則強調法治,提出“以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本身又應該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在2014年十八屆四中全會中,提出來“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便體現了亞裡士多德的影響。
“法治”、“治國安邦”和“正義”這三個詞,從産生的時候就是等同的。
我們做法學的人,既需要在謀生層面實現個體正義,也需要追求謀道層面的國家正義。
法治思維的訓練,需要我們培養規範思維、程序思維、權利義務思維和公平正義思維。
法學必讀書單
01 《政治學》
作者:亞裡士多德(公元前384-前322)
推薦理由:亞裡士多德是世界古代史上偉大的哲學家、科學家和教育家之一,馬克思稱之為“古代最偉大的思想家”,恩格斯稱他是“古代的黑格爾”。該書圍繞政治理論與現實政制的讨論創立了體系性的政治學,其所提出的“法治應當優于一人之治”以及以良法善治為核心的法治兩重含義等著名論斷,使得本書直到今天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02 《政府論》
作者:約翰·洛克(1632-1704)
推薦理由:洛克作為啟蒙時代最具影響力的思想家和自由主義者,他以個人權利為核心并在此基礎上完善了主權在民的理論,通過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和和權力制衡的有效路徑,實現了對有限政府的構想。在洛克看來,政府權力的行使目的是謀取社會的福利。洛克有限政府論的有關理論,對當今世界文明各國如何實現政府權力運行的法治化具有重要的時代意義,該書由此成為公法領域繞不過去的重要著作。
03 《社會契約論》
作者:讓-雅克·盧梭(1712-1778)
推薦理由:本書圍繞公民、主權者、政府、法律以及立法者這五個概念,從“人生而自由,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的觀念出發,闡述了國家隻能是自由的人民協議的産物,提倡“天賦人權和主權在民的思想”;社會契約的核心是權力的轉讓,其結果則是公意的産生,法律隻不過是以公意為依歸的行為。《社會契約論》所提倡的主權在民理論不僅為法國《人權宣言》和美國《獨立宣言》等内容所吸收,而且直到今天都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04 《論法的精神》
作者: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
推薦理由:該書以法律為中心,内容涉及經濟、政治、曆史、地理等各個領域,作者在這部著作中首次正式提出了分權與制衡理論,全書以生動形象的語言、對東西方文化鮮活的描述、對人性的洞悉、對自然法理性主義的深刻揭示,尤其是對法的精神的高度濃縮和概括,成為流芳後世的經典著作,值得每一位法律人反複研讀。
05 《論犯罪與刑罰》
作者:切薩雷·貝卡利亞(1738-1794)
推薦理由:貝卡利亞以他年輕而富有創新性的思維、大膽而直接的表達,向當時其所處的黑暗時代發出了最強抗音。嚴肅的法律著作能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表達,使得本書在一開始就在形式上取得了流傳後世的優勢;而本書所傳遞的人權保障等先進的法律思想,則使本書在實質上成為了經典名著。該書以廢除死刑等人性觀點為代表的自然權利觀一直在現代刑法中延續至今, 如果沒有本書的出現,現代刑罰理念和制度的産生可能要延遲很多年。
06 《法哲學原理》
作者:弗裡德裡希·黑格爾(1770-1831)
推薦理由:作為寫出過《邏輯學》的哲學巨擘,黑格爾所著《法哲學原理》一書充滿邏輯思辨。該書通過形而上學的方法并從權力理論的進化來解釋法,“法就是作為理念的自由”成為黑格爾法哲學原理的核心。然而,該書更重要的特色是其強烈的邏輯思維,這也是為什麼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是以黑格爾的唯心辯證法“當作出發點的”,(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卷,第238頁。)法律人必須要具備邏輯思維,而該書則是提升和訓練法律人邏輯思維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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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北京大學出版社微信公衆号
編輯:嘉婧 黃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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