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一提到電燈泡的發明者,多數人第一時間的回答是愛迪生,是的,記得教科書上也曾經收錄愛迪生經過上千次的實驗失敗仍然堅持不懈,最終創造工業用及家用電燈的故事。但是嚴格來說,愛迪生并非電燈泡的發明者。
通讀電燈的發明史,有兩個名字是排在愛迪生之前,分别是英國化學家、物理學家約瑟夫·威爾森·斯旺以及美國科學家亨利·戈培爾。
約瑟夫·威爾森·斯旺
亨利·戈培爾
約瑟夫·威爾森·斯旺于1860年制成了第一個碳絲電燈,比愛迪生早了約20年,不過遺憾的是,約瑟夫未能找到使碳絲良好工作的真空環境,導緻碳絲發光時間極短,電燈也就無法大規模應用而擱淺。
亨利·戈培爾于1854年最早使用一根碳化的竹絲置于真空環境下,使竹絲連續發光時間達到了400小時,這比約瑟夫早了6年,比愛迪生早了26年,依然遺憾的是,恒力并沒有及時申請專利。
愛迪生經過了上千次的實驗後,試驗了1600多種材料,終于在1880年,愛迪生制作出能夠持續發光1600小時以上的電燈,電燈因此而大規模應用至工業乃至家庭。
愛迪生
所以嚴格來說,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愛迪生,将電燈不斷改進完善,并應用到工業生産及家庭中,這也是為什麼近代科學甚至教科書會将愛迪生作為電燈發明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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