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漏檢車輛上路
将面臨被扣留車輛、罰款記分處罰
連續三次漏檢的,車輛還将被強制報廢
5月11日早,交警南開支隊秩序管理大隊經分析研判,一輛在白堤路與航星道交口附近行駛的黑色小客車已經漏檢,白堤路大隊警力立即布控,随即将該車查處,依法對該車女駕駛人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分。5月10日、5月11日,南開交警已接連查處7輛漏檢車。
WORK DAY
車輛年檢
是為了保障車輛沒有故障
不會給道路安全帶來隐患
然而部分車主因嫌麻煩等各種原因
遲遲不給車輛年檢
一拖再拖
結果把車拖成了“隐患車輛”
駕駛隐患車上路,後果嚴重
01
隐患車帶“病”上路,發生事故風險大;
02
人、車證件狀态異常,發生事故後保險拒賠;
03
隐患車發生事故的,加重事故責任認定;
04
隐患車緻人傷亡的,或追究刑事責任。
個别駕駛人漏檢車輛行駛在路面上
認為并不會輕易被交警發現
其實不然,一旦上路行駛就會觸發預警
路面執勤交警能夠快速精準查處
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幸駕駛漏檢車上路行駛
為避免誤駕漏檢、報廢車輛上路,應注意按照自己行駛證副證上簽注的檢驗合格有效期限對應月份,就近自主選擇機動車檢測機構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符合6年免檢政策的車輛,也應按期到交警支隊安監車務大廳、車管所或分所申領檢驗合格标志。
此外,按照相關規定,在檢驗有效期滿後連續3個檢驗周期内未取得檢驗合格标志的,将被強制報廢,其中的小客車将不産生更新指标。車主如想再購車隻能通過搖号或競拍重新取得上牌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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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天津交警
來源: 天津交通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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