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一些常見的詞語也會出現誤解誤用的情況,更不用說我們并不太熟悉的法律術語了,即使是一些很基礎的法律術語,也經常會讓人們産生一些本末倒置的理解。
今天,就讓“央視社會與法”給大家講講這些最常見,卻也是最容易讓人誤解的法律術語。
犯罪嫌疑人&嫌疑犯
一般理解:犯罪嫌疑人和嫌疑犯一樣都是某個案件的罪犯。
正确理解:犯罪嫌疑人是偵查階段被偵查機關列為有犯罪嫌疑的人,不等于罪犯、犯人、犯罪分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之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另外,“嫌疑犯”這樣的說法是錯誤的,法律上沒有這個詞。
法人&法定代表人
一般理解: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意義相同,是公司或企業管理者與負責人。
正确理解: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
法人是法律拟制之人,自然人是一個與之并列的概念,一個自然人是萬萬成為不了法人的,隻能成為法定代表人。
訴訟時效
一般理解:訴訟時效一過就不能起訴了。
正确理解: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不消滅。也就是說,當事人是可以起訴的,請求法院審理案件,這個起訴的權利并不消失。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婦女
一般理解:婦女,在詞典中,其定義是成年女子的通稱,不單純指已婚婦女。
正确理解:《刑法》第256條規定,婦女指十四周歲以上已婚或未婚女子。所以在法律上,十四周歲以上的女性都統稱為婦女。
違法&犯罪
一般理解:一般違法犯罪都連在一起,大家也覺得違法和犯罪意思相同。
正确理解:“違法”是指一切違反國家的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其外延極為廣泛,是廣義的法。而“犯罪”指違反了《刑法》的規定,造成了社會危害,應該受到刑事處罰。所以“犯罪”肯定是違法,但“違法”并不一定是犯罪。
債
一般理解:欠人的錢财為債。
正确理解:法律意義上的債與生活中的債的概念不同,即不僅指借貸關系,還指通過合同、侵權行為等法律事實所産生的人與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債的關系中,享有權利的人稱為債權人,承擔義務的人稱為債務人。
搶劫&搶奪
一般理解:街上搶了東西就跑的一般都屬于搶劫。
正确理解:搶劫,指行為人對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護人或者持有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搶走的行為,搶劫一般會威脅到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法律中還有一項罪名為搶奪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為。
所以一般在大街上的搶包賊、飛車黨,其實多半都屬于搶奪,并不構成搶劫罪。
侵犯肖像權
一般理解:别人未經同意使用了我的肖像,就侵犯了我的肖像權。
正确理解:肖像權是指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權利。法律規定,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例如盜用照片發微博,隻要沒有營利就不屬于侵犯肖像權。
宣告死亡
一般理解:人已經死亡
正确理解:宣告某人死亡該人并不一定是真的死亡,而是指人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限,經利害關系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依照《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滿2 年,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
自首
一般理解:俗話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大家也普遍認為隻要自首就可以從輕處罰。
正确理解:法律規定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而不是就應該從輕處罰,這就意味着要看犯罪是否造成嚴重後果,按情節輕重來判處。
來源:“央視社會與法”微信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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