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消防演練的實施達到以練養戰,确保消防事故有準備。
2.适用範圍适用于物業所轄項目的消防演練的組織。
3.職責3.1 公共秩序負責人和管理處負責人負責本項目消防演練方案的編制。3.2 管理處負責人為消防演練總指揮,負責消防演練的統籌安排工作。
3.3 秩序負責人為副總指揮,具體負責人員的組織工作。
4.各部門分工
4.1 公共秩序部
A. 負責現場火情的确認和前期的處理。
B. 負責利用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水帶)進行火災撲救工作。
C. 負責現場滅火器材的歸位和充氣粉工作。
4.2 設備維修班
A. 負責火災現場斷電、斷氣、電梯迫降等工作。
B. 負責消防聯動滅火系統設備的正常運行。
4.3 環境維護部負責消防演練現場的恢複、衛生清理工作。
4.4 客戶服務部負責現場人員疏散和業主安撫工作。
4.5 行政人員負責現場拍照、留取影像資料并準備急救藥箱不少于一個,毛巾不少于參練人員的80%。
5.處理程序5.1 火災發現(三種形式)
5.1.1業主或其他人員發現火災,發出求救信号。
5.1.2 監控中心通過監控系統發現火災。
5.1.3 巡邏崗巡邏期間發現火災。
5.2 預處理
5.2.1 火災區域的巡邏崗和本區域當班班長,從最近樓棟取滅火器迅速到達現場進行火情早期控制。
5.2.2 安全值班班長帶一名隊員帶消防栓扳手趕赴現場,尋找附近消防栓檢查水源,準備用消防水帶滅火。
5.3 報告(報警)
5.3.1 火災發生區域巡邏崗第一時間報告班長、監控中心火災的具體位置和勢态。
5.3.2 火災發生區域班長報告秩序主管及管理處現場火災情況。
5.3.3 監控中心通知趕到現場的公共秩序員就近的滅火消防栓的具體位置及需要使用的消防水帶的數量。
5.3.4 監控中心通知非上班班組人員緊急集合,并告知非上班值班班長火災發生具體位置、勢态、最近消防栓的地點和需要使用消防水帶的數量。
5.3.5 部門秩序主管根據現場火勢情況決定是否報“119”火警并将情況上報項目第一負責人。
5.3.6 未上班值班班長迅速組織人員集合,根據監控中心緊急通知,向全體隊員宣布火災緊急撲救命令,迅速布署,組織人員調配和分工。
5.4 處理過程
5.4.1 總指揮:負責現場實施指揮、協調、處理各種問題情況,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5.4.2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處理各種情況問題,在總指揮不在的時候行使總指揮的權力。
5.4.3 撲救組:
組長:公共秩序負責人;
組員:不值班的公共秩序員;
負責找出火源,及時控制火場情況,并給予及時撲救,依照“先人後物,先幼後老”的原則, 救援被困人員及貴重物品。
5.4.4 設備維護組:
組長:設備負責人;
組員:維修班長、維修工;
負責關閉防火門,切斷電源、燃氣,控制電梯,打開消防電梯,
5.4.5 疏散組:
組長:客服中心主任;
組員:全體客服人員;
負責先上後下疏散人員,宣傳維護疏散秩序, 轉移危險物品。
5.4.6 警戒組:
組長:公共秩序負責人;
組員:崗位值班人員;
負責封閉現場,阻止無關 人員進入火場,防止物品丢失。
5.4.7 交通組:
組長:公共秩序負責人;
組員:園區巡邏人員和部分值班人員;
負責疏導交通,保障消防通道的暢通,引導消防車,協助其它組;
5.4.8 保障組:
組長:品質負責人;
組員:設備負責人、環境維護負責人、行政人員、設備部員工、環境管理部員工;
負責保障救火現場所需要的物資、器材及設備,清理現場,熄滅餘火,回收器材。
5.5 恢複工作
5.5.1 對火災現場受傷人員進行包紮,并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5.5.2 查找火災發生原因;查找責任人;及時對火災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5.6 演練總指揮作出相關總結點評,提出不足、下次具體要求。
5.7 模拟場景種類:園區某個區域或樓道發生火災、業主家發生火災、設備房發生火災、樓道内發生大量煙霧和濃霧等。
5.8 項目公共秩序負責人負責填寫《消防演練評估報告》,并向城市公司和運營管理部提交。
6.表單及模闆《消防演練評估報告》
7.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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