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7月15日訊(通訊員 趙德剛 記者 朱鼎兆)淮安某大排檔銷售一瓶過保質期不足10天的瓶裝飲料,被淮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後,處罰5萬元,大排檔不服,起訴至法院。記者從淮安市中院15日召開的新《行政處罰法》實施一周年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淮安市場監管部門處罰過重,違反了過罰相當及比例原則,法院對罰款數額調整為15000元,其他處罰内容不變。
2020年9月10日,淮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某大排檔店内正在銷售15瓶暢享胃動力乳酸菌風味飲品生産日期均為2020年1月1日,保質期為8個月,均已超過保質期。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執法人員提取的商品銷售統計單中顯示,在2020年9月2日至9月10日之間,共計銷售胃動力飲品1瓶,價格18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于9月11日予以立案調查,并對該大排檔店處以警告、沒收15瓶暢享胃動力乳酸菌風味飲品、沒收違法所得13.6元、罰款50000元。該大排檔不服,起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該大排檔店涉嫌違法經營的系過保質期不足10天的瓶裝飲料,實際銷售量僅為1瓶,違法所得額為13.6元,未造成實際危害後果,且在行政機關查處後立即停止了違法行為,依據新《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應當減輕處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該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000元,處罰過重,違反了過罰相當及比例原則,法院對罰款數額調整為15000元,其他處罰内容不變。
有的行政機關在處罰時未能結合行政處罰法中有關減輕、免除處罰的條款進行處理,導緻處罰裁量失當的情況發生。據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行政庭庭長蔣同一介紹,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行政執法部門在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亦應當遵循過罰相當原則、比例原則,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情節,包括違法行為人的生産經營規模、涉案品種的危險性和監管要求的嚴格程度、涉案物品的數量、涉案金額的大小、違法行為存續時間的長短以及造成社會危害後果的嚴重程度等。另外,因受新冠疫情影響,餐營業受到較大的沖擊,對于小微餐飲企業應更加注重營商環境保護,支持企業複工複産,恢複社會經濟發展。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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