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中骨科所用的鋼闆,實際上成分不單獨是“鋼”,目前普遍應用的骨科植入物材料隻要有:不鏽鋼、钴合金和钛合金,目前不鏽鋼材質的植入物越來越少,通常不宜腐蝕,所以不必擔心鋼闆植入體内會生鏽。
骨折術後愈合良好,通常在術後1-2年可以行内固定物去除,大部分病人選擇1年半左右,對于骨折愈合不良的病人,要推遲内固定物取出時間,甚至不予取出,如遇特殊情況需咨詢手術醫生。
臨床工作中,經常碰到一些患者在外地受傷後骨折住院手術治療,植入了鋼闆、螺釘等内固定物,出院後回老家療養及生活,骨折愈合後前往當地醫院就診,希望将内固定物取出,但通常會被告知“最好在哪家醫院做的手術再回哪家醫院取内固定”。許多病人表示不理解,取個内固定物手術費用不了多少錢,回做手術醫院去取太遠,來回路費、吃住等需要花費很多錢,實在不方便。之所以醫生會建議前往原醫院取内固定物主要原因有:
因此,如果你是在無法或不想回到原醫院取内固定物,則在出院複印病曆時,複印一下内固定材料的合格證(包括廠家、型号等),若果當地醫院有這個型号的器械,則手術成功的機率明顯提高。
合格證可提供鋼闆型号信息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患者必須承擔内固定物取出失敗風險的勇氣和思想準備,否則在當今醫療環境下,醫生都不願去承擔這個風險,也希望大家理解醫生們的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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