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過馬路被撞有多大責任?雨天路滑,大家出行要格外小心,時刻注意交通安全近日,廣東省肇慶市廣甯縣黃女士在雨天突然橫過馬路時,就被來車撞倒......,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行人過馬路被撞有多大責任?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雨天路滑,大家出行要格外小心,時刻注意交通安全。近日,廣東省肇慶市廣甯縣黃女士在雨天突然橫過馬路時,就被來車撞倒......
對于這起交通事故的責任,交警怎樣認定呢?
8月16日下午,當時正下着雨,黃某乘坐網約車到達廣甯縣城南街鎮農林路段處。待車輛停穩後,黃某從小車的右後門快速下車,在沒有認真觀察左右來車的情況下,黃某雙手遮擋頭部,匆忙從小車尾部快跑橫過道路,被由盧某駕駛、正常行駛的四輪方向盤式市政管理巡邏電動車撞倒,造成行人黃某受傷、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認定:行人全責
交警在走訪事故當事人和調取路口監控視頻後,認定這起交通事故,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行人黃某橫過道路未走過街設施。民警認定行人黃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四輪方向盤式電動車駕駛人盧某因無交通違法行為,不負事故責任。
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确認安全後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沒有強者與弱者之别
隻有守法與違法之分
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文明安全出行
來源:肇慶交警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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