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繼續品讀《論語》第十篇“鄉黨篇”,本篇主要闡述孔子生活中的言行舉止,生活作風。
在上文品讀了“ 《論語》:孔子的齋戒和飲食 ”,談到了古人祭祀之禮。
古人祭祀前,要先齋戒。齋戒是祭祀前潔淨身心的儀式,以表示自己的恭敬虔誠。
齋戒還要焚香沐浴,沐浴時穿的衣服一定要用儉樸的布料做成,并且齋戒一定要改變飲食,夫妻分居。齋戒表達要以聖潔的靈魂面對鬼神。
後面又談到了孔子的飲食要求。孔子對吃東西也有着各種講究。
孔子對食物的講究,并不是因為他挑剔,而是主要說明的是他對食物衛生的要求和該有的形象。
孔子在飲食方面特别注重,主要說明了他愛惜生命,在飲食方面需要嚴格把關,保證衛生健康。
繼續下章,談到祭祀的肉。
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不宿肉:不使肉過夜的意思。古代大夫參加國君祭祀以後,可以得到國君賜的祭肉。
但祭祀活動一般要持續兩三天,所以這些肉就已經不新鮮,不能再過夜了。超過三天,就不能再吃了。
祭肉:指家祭的肉。
參加國家祭祀典禮,分到的祭肉當天就食用不放過夜。一般祭肉的留存不超過三天。放超過了三天,就不吃了。
在上章讀了孔子對飲食的要求,這章說到了祭祀的肉最佳食用存放時間。
在古時候國家祭祀,都是要用到豬肉的,一大塊或者整頭。其實現農村的很多祭祀也是這樣。
祭祀完了,就把那些肉切成一塊塊的給大家分。當時諸侯們祭祀都是用整頭的豬羊,完了後就切下來分給底下的那些官員,代表着都是自己的人。
當時孔子為什麼要周遊列國,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當時魯君祭祀完後,沒給孔子分肉,孔子在家等了好久都沒送來,然後就特别生氣,決定離開魯國。
在孔子看來,不是因為沒分到肉的原因,而是魯君的禮節讓孔子無法接受。
“祭于公,不宿肉”,就是祭祀分的肉,拿回家後當天就要吃了,不要過夜,過夜後就不能吃了,因為不新鮮?
“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如果自己家裡邊祭祀,祭的肉也不能超過三天,超過三天的肉就不能吃了,因為三天後就壞了。壞掉的肉就要拿去埋掉。
所以,過夜的肉就不能吃了,不衛生。
繼續下章。
食不語,寝不言。
嘴裡吃着東西的時候不說話,到了該睡覺的時候就不要發出聲音吵到他人。
這段話,相信很多人都聽過,是長輩們經常會跟孩子說的話。
而現在流行的說法是“食不言,寝不語”,意思都是一樣的。
就是說,吃飯的時候别說話,睡覺的時候也别說話。
小時候父母經常會告訴我,吃飯要少說話,因為這樣不禮貌。
但食不語,還可以有另一個解釋,就是吃飯的時候要把注意力放在食物上,不要隻顧着說話,最後都不知道吃了啥,飯菜的真正味道都沒品嘗到。
睡覺時不說話,因為話說多了也影響睡眠,特别是兩個人睡一起或者在宿舍的時候,越說話就越精神,越聊越興奮,從而影響休息。
這段話,還是很實用的,而要完全做到“食不語,寝不言”是不太可能的,但至少不過分,吃飯睡覺時盡量減少交談,也是對身心健康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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