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之推不言祿》僖公二十四年 左傳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
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内棄之。天未絕晉,必将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财,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難與處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怼?”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能如是乎?與女偕隐。”遂隐而死。
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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