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有的債你也不用還,以下幾種情況你看看是否能對号入座:
01 沒有約定利息或利息約定不明的
我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一般是無償的,除非雙方之間有明确約定,才需要支付利息,沒有約定則還錢時隻支付本金即可。
02 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條欠款
民法典規定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超過三年再起訴的話,就很難通過起訴手段要回欠款了。
03 超過國家借款利率的高利貸
我國現行LPR四倍以上的民間借貸利率是不合法的高利貸,即超過市場報價利率的15.4%為高利貸,這部分利息是可以不用還的。
04 賭債
賭博是違法行為,賭桌上所欠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所以不需要償還。
05 套路貸
本質上這屬于簽訂虛假合同,還伴随着多種違法犯罪行為,這種惡意壘高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06 砍頭息
即借錢時實際上拿到的錢和合同寫的金額不一緻,比如合同上寫出借了100萬,但實際上隻到手了80萬,這就是砍頭息,這種情況下沒有出借的部分不用償還。
07 夫妻一方所欠債務
倘若夫妻一方所欠債務并沒有用到夫妻雙方的吃穿用度上,自己也從沒有享受過這筆錢,那麼這筆債務隻需要另一人償還。
08 信用被盜後産生的債務
犯罪分子盜用部分人的真實身份信息後去申請貸款,隻要最後證實借款人不是你本人,那就不需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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