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不好收入少,可以把自己的家用車用來跑滴滴賺錢嗎?
如果您決定要從事營運活動,需要聯系保險公司更改保單信息哦。
案例簡介
方先生從朋友那裡了解到跑滴滴或者跑順風車收入還不錯,于是從2022年3月份開始注冊滴滴并用自己的小車開始從事營運活動。
2022年4月,方先生在接送滴滴客戶的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向保險公司報案後,工作人員告知隻能理賠交強險,不予理賠商業險,原因是其車輛投保時是家庭自用小轎車(非營運性質),卻從事營運性質活動。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二條明确規定: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險标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保險标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機動車損失保險第十條、第三者責任保險第二十三條、車上人員責任險第三十四條明确規定:
下列原因導緻的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和費用,人身傷亡、财産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緻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且未及時通知保險人,因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的。
案例分析
方先生購置車輛時,是以非營運性質上戶上牌,保險公司根據其行駛證的使用性質投保對應的商業保險。後方先生從事滴滴營運,但并未到車管所變更行駛證性質,也未到保險公司變更保險信息,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條款第十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四條規定,拒賠商業險。
風險提示
如果您的愛車打算變更車輛使用性質,需第一時間到車管所辦理變更手續;
為了保障自身權益,車輛性質變更、車輛買賣過戶,建議第一時間聯系保險公司同步更改保單信息,避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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