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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保密宣傳月系列活動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16 17:16:00

每年5月是保密宣傳月。今年5月是我國第32個保密宣傳月。今年的活動主題是: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實現保密工作轉型升級第一步戰略目标,奪取疫情防控和保密工作雙勝利。

開展保密宣傳月系列活動(保密宣傳月這些保密知識)1

關于保密知識,

你知道多少?

什麼是保密?什麼是保密工作?

我們所說的保密工作,是指按照我國《保密法》的規定,為保守國家秘密而進行的工作。我們黨和國家的保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由各級黨委、黨組保密委員會實施的領導和決策工作;

二是由各級政府保密工作部門實施的保密管理工作;

三是由各級黨政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内的保密工作機構實施的保密管理工作;四是由具體業務工作部門承擔的、滲透在各項業務工作中的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方針是什麼?

積極防範、突出重點,既确保國家秘密又便利各項工作。

保密工作領導責任制原則是什麼?

業務誰主管,保密誰負責。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對本單位保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對本單位保密工作負組織領導責任;分管有關業務工作的領導對所分管業務工作範圍内的保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為什麼說保密工作人人有責?

《保密法》規定,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全體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關系主體的範圍,這個範圍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沒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都是義務主體。那種認為保密僅僅是保密部門和保密幹部的工作的認識是錯誤的。

公民為什麼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保守國家秘密是每個公民的義務,這在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和《保密法》中有明确規定。《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憲法》第五十四條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損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保密法》第三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這就是說,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在享有公民的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公民的義務。保守國家秘密,關系到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關系到社會的穩定,關系到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因此,保守國家秘密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國家對公民保密有哪些規定?

(1)我國現行《憲法》第五十三條明确規定: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規定。

(2)《保密法》第三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3)《保密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洩露國家秘密。攜帶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違反保密規定。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國家秘密。

(4)《保密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在有線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必須采取保密措施。不準使用明碼或者未經中央有關機關審查批準的密碼傳遞國家秘密。不準通過普通郵政傳遞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

什麼是國家秘密?

國家秘密,是指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時間内隻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什麼是商業秘密?

《反不正當競争法》規定:商業秘密是不為公衆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什麼是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在國家公務活動中産生的,不屬于國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對外公開的秘密事項。

國家秘密的基本範圍有哪些?

《保密法》規定,國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國防建設和武裝國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3)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5)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6)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7)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确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

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國家秘密諸要素的,屬于國家秘密。

什麼是國家秘密載體?

國家秘密載體形式多樣。主要有以下幾類:

紙介質載體,是以文字、圖形、符号等書面形式記錄國家秘密的紙介質載體。如國家秘密文件、文稿、文書、檔案、電報、信函、圖紙及其他圖文資料等。磁介質載體,以磁性物質記錄國家秘密的載體。如記錄着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的磁盤(含軟盤、硬盤、U盤)、磁帶、錄音帶、錄像帶等。光介質載體,以光信号記錄、傳輸國家秘密信息的載體。如光盤等。

國家秘密如何劃分等級?區分不同密級的标準是什麼?

《保密法》第九條規定, 我國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區分三個等級的原則标準是: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 洩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嚴重的損害; 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 洩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 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 洩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非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信息發布應注意哪些事項?

(1)嚴禁使用非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發布或傳遞國家秘密信息。

(2)使用經批準、允許接入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下載信息時,必須使用統一配發、專門用于上國際互聯網下載信息的移動存儲介質存儲下載的信息,且不得與涉密存儲介質混用。

(3)嚴禁使用專門用于非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移動存儲介質從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内拷貝信息。

洩露國家秘密者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保密法》第四章法律責任和新《刑法》規定:

(1)違反《保密法》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洩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别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3)違反《保密法》規定,洩露國家秘密,不夠刑事處罰的,可以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國防科技工業涉密人員保密行為十不準是什麼?

(1)不準将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洩露給無關人員;

(2)不準将涉密計算機或涉密移動介質接入互聯網;

(3)不準用非涉密計算機傳真機處理傳輸國家秘密;

(4)不準用非保密移動電話普通電話談論國家秘密;

(5)不準攜帶涉密載體回家或在家中處理國家秘密;

(6)不準攜帶涉密載體探親訪友或至工作無關場所;

(7)不準在個人著述或公開的信息中涉及國家秘密;

(8)不準私自複制留存遺棄或向他人出借國家秘密;

(9)不準私自将國家秘密帶出國境或參加涉外活動;

(10)不準擅自接受媒體采訪或私自與境外人員交往。

個人發生洩密事件或者案件時,責任者本人應采取什麼措施?

(1)立即将事件的具體情節如實報告本單位保密組織;需由公安機關破案的,要同時向發案地點的公安機關報案。

(2)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者減輕損害後果。

各機關、單位發生洩密事件或者案件時,應采取哪些措施?

(1)在事發後立即向同級政府保密工作部門報告,最遲不超過二十四小時;需由公安機關破案的,要同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2)迅速查明被洩露的國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級,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應負的責任。

(3)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者減輕損害後果。

(4)對責任者作出适當處理。

保密就是保生命。這個生命,既是國防和軍隊建設的生命,也是每個人的政治生命,甚至生理意義上純粹的生命。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讓我們像珍愛生命一樣,嚴守秘密,共築安全。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和線索,均可以撥打12339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

來源:搜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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