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董先生奔馳車進行維修,并更換車架、私刻車架号的北京利星行
記者報道長沙奔馳車主因車架号被篡改無法通過年檢事件後,5月10日,北京奔馳車主董先生緻電記者表示,他也遇到了類似情況。他的進口奔馳車被利星行之星(北京)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星行”)4S店在維修中更換車縱梁,并被私自打刻了車架号。董先生的奔馳車因此不能通過年檢,至今已停放在家一年多。
記者通過工商資料查詢發現,董先生維修奔馳的利星行,與轟動一時的“西安奔馳車女車主坐引擎蓋維權事件”所涉的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是同一老闆,兩家的法定代表人均為顔健生。
單方剮蹭引發的大維修
董先生告訴記者,他于2011年購買了這輛進口的奔馳G500越野車。2017年9月5日,他行駛在北京市東城區幸福大街時,剮蹭到隔離樁。他馬上打95518向中國人民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保)報案,确定無人員傷亡,是單方事故。随後,他接到利星行員工電話,要他過去維修。
董先生當年發生的剮蹭事故現場
利星行的準施工單顯示,該行于2017年9月5日17:00接到董先生的奔馳車,客戶需求是,“右前拆解報價”。兩個多月後的11月21日,董先生收到中國人保發來的短信,稱其奔馳車事故定損金額為41.8萬餘元。
“我的車是169.8萬元買的,進口車,當時蹭壞了大燈、前杠等,想着花41.8萬元修車也正常,沒多想。”董先生說,他沒有想到,他的奔馳車這麼一次小剮蹭,經利星行維修,面臨無法交易和年檢的局面。
11月24日,董先生的奔馳車經利星行維修好出廠。中國人保後來提供的機動車輛損失情況确認書顯示,董先生的奔馳車被更換包括車架總成和前橋在内的16個項目。前兩項的價格是10萬餘元和17萬餘元。
但董先生表示,他取車時,并不知道利星行将他的車更換了車架總成和前橋,利星行并未告知他進行了這樣的“大修”。
根據“科普中國”詞條,車架是跨接在汽車前後車橋上的框架式結構,俗稱大梁,是汽車的基體。一般由兩根縱梁和幾根橫梁組成,經由懸挂裝置、前橋﹑後橋支承在車輪上。車架起到支撐連接汽車各零部件的作用,并承受來自車内外的各種載荷。
董先生奔馳車的車輛一緻性證書顯示,其車輛識别代号(車架号)的打刻位置正好是“右前縱梁上”。這意味着,對打刻車架号的縱梁進行更換時,相應的車架号必然要被重打。
車架号被私刻
2018年2月2日,董先生在二手車公司進行車輛評估時,被告知他的奔馳G500車架被更換,且新換的車架被利星行公司私自打刻了新的車架号。号碼與原先的車架号相同。
他很詫異,馬上聯系利星行,後者先含糊其辭,在董先生的一再追問下,對方承認,是更換了車架,并私刻了車架号。
董先生找到被換掉的原車縱梁 發現上面有兩個車架号
董先生要回原車縱梁,發現該縱梁上,竟然有兩處車架号,号碼一緻,但一邊數字整齊規整,一邊則組合歪扭。行業人士告訴他,那是利星行的人在上面試打“練手”。
5月10日,記者就此聯系利星行工作人員石景,聽說是有關董先生奔馳車的問題,他挂斷電話。利星行另一工作人員沈文同,以他已不在該店工作為由,拒絕了采訪。不過,在此前北京日報等媒體對該問題進行采訪時,利星行相關人員均承認私刻
董先生奔馳車架号這一事實
董先生多次與利星行溝通無果後,找到了北京市通州區交通局介入調解。記者注意到,一份2018年3月1日的“北京市汽車維修質量糾紛調解申請書”顯示,被投訴方利星行不同意調解,其意見是:大梁屬于事故造成損壞,更換不屬于維修質量問題,此問題不存在調解,其它問題我司同意免費檢查并協調解決。代表利星行簽字的,正是沈文同。
董先生說,利星行曾表示,“有渠道”幫他通過年檢。但随後并無結果。
2018年3月14日,董先生将其奔馳車開到北京盛華檢測場進行檢測時,在查驗項目的第1項——車輛識别代号,就被打“X”。查驗員備注:車架号字體、字符間隔特征等,與奔馳品牌車架号完全不符。
汽車檢測場對董先生奔馳車的查驗登記
訴至法院等說法
無法通過年檢,董先生隻好将百萬奔馳車停在小區的地下車庫。除了支付不菲的停車費,他還擔心僅開6年的奔馳車不能通過年檢,稀缺的北京汽車牌照也将随同車一起報廢。因為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标準規定》,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内未取得檢驗合格标志的機動車将被強制報廢。
2018年5月,董先生将利星行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并将原廠車架裝回車輛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二)改變機動車型号、發動機号、車架号或者車輛識别代号。《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條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利星行的答辯狀認為,原告董先生可以通過車架更換備案手續,履行相關法律程序後即通過年檢,涉案車輛無法通過年檢與被告維修無關。
但北京道宸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認為,該案中應當注意到事實是:利星行私刻了車架号,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打刻車架号是在辦理了變更備案後,由車管所指定地點打刻,一般的4S店或車輛維修廠都沒有資格和權利打刻車架。私刻車架号的後果,使董先生的車輛處于未經合法信息備案的狀态,并導緻其不能通過年檢,這是利星行嚴重過錯和責任之所在。”
張新介紹,董先生與利星行的官司,于2018年7月在北京市通州區法院進行了第一次開庭。目前案件處于司法鑒定階段,雙方等待鑒定結果,以确定董先生的奔馳車是否确需更換大梁。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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