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保參謀
題記:沒有十全十美的産品,選一款适合自己的産品即可。保參謀的【産品測評】系列,隻是把保險銷售不願意告訴你的内容,找出來告訴你而已。無關褒貶,隻看合同。
如果你對定期壽險沒概念,可擴展閱讀:
定壽,買多少保額合适?
定壽,他不願意買怎麼辦?
定壽,為何這麼不受待見?
01
概述
陽光人壽的擎天柱6号下架後,擎天柱7号的出現填補了這一空白。今天測評的産品為:陽光擎天柱7号(珍藏版)定期壽險,其條款名“陽光人壽陽光橙定期壽險”。與擎天柱6号一緻,同樣是零等待期,有猝死關愛保險金,保障大緻相同。
身故責任:基本保額
全殘責任:基本保額
猝死關愛保險金:65歲前猝死,額外賠付50%基本保額
交通意外身故/全殘責任:滿足約定條件,賠付300%/200%/150%基本保額
繳費期:5年/10年/20年/30年/至60歲/至70歲/至80歲
保障期間:10年/20年/30年/至60歲/65歲/70歲/80歲/90歲/99歲
02
免責條款
點評:
1-定壽就是死亡或全殘賠錢的産品,免責條款自然是越少越好;
2-陽光擎天柱7号的免責條款為3條,與擎天柱6号一樣。
03
健康告知
點評:
1-這款産品對既往的疾病或症狀,以及對過往的投保情況都是有問詢,也支持智能核保;
2-總體來說健康告知與擎天柱6号差不多,并不算太嚴格。如果有甲狀腺結節、高血壓一級等,也都是有機會投保的。
04
身故/全殘責任
點評:
1-保險期内,被保人身故/全殘,賠付基本保額;
2-身故/全殘僅賠付一項,一次為限;
3-下面是全殘的定義,與其他産品的全殘定義差不多,沒有什麼太苛刻的地方:
05
猝死關愛保險金
點評:
1-猝死不屬于意外,因此在一般的意外險中都是免責的,不過所有的定期壽險中都包括猝死責任;
2-與擎天柱6号一緻,擎天柱7号同樣設定了猝死額外賠付的責任;
3-如果被保人在65歲前猝死,除賠付100%身故保險金外,還額外賠付50%猝死關愛保險金;
4-如果是65歲以後猝死,就沒這個額外賠付責任了。
06
交通意外身故/全殘責任(可選)
點評:
1-可選責任為交通工具導緻的意外身故/全殘保障,在擎天柱6号中同樣有,算不上創新;
2-其中航空意外身故/全殘額外200%基本保額,水陸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全殘額外100%基本保額,法定節假日駕乘私家車意外身故/全殘額外50%基本保額。
07
基本保額增加
點評:
1-被保人年滿51歲前,且距離保障期滿不少于5年時,可以加保3次;
2-每次增加的保險金額以投保時基本保額的50%為限,累計增加的基本保額最高不超過100萬。
08
延長選擇權
點評:
1-合同有效期内、發生保險事故前,可以申請解除本合同,投保指定定壽或終身壽,實現保障延長權益;
2-申請權益時,沒有等待期,也不需要體檢和健康告知;
3-但須在投保滿第5年後,且被保人年滿51歲前,且新投保的定壽滿期日期不早于本合同的滿期日期,新投保的定壽或終身壽保額不超過本合同解約時的保額。
09
比一比
點評:
1-擎天柱7号與擎天柱6号保障責任一緻,保費也沒有變化;
2-擎天柱7号的保障期增加了保至90歲和保至99歲。
本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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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具體了解這款産品的條款内容,或者還有其他保險疑問,可私信保參謀或者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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