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用儀器和使用方法
(一)量取體積
量筒-----量取液體體積時,量筒必須放平穩。視線與量筒内液體凹液面的最低點保持水平。
(二)稱取質量
托盤天平 (用于粗略的稱量,一般能精确到0.1克。)
注意事項:
(1)先調零 (2)稱量物和砝碼的位置為“左物右碼”。
(3)稱量物不能直接放在托盤上。一般藥品稱量時,在兩邊托盤中各放一張大小相同的紙稱量。潮濕或有腐蝕性的藥品(如氫氧化鈉),放在玻璃器皿中稱量。
(4)砝碼用鑷子夾取。先加質量大的,後加質量小的(先大後小)
(5)稱量結束後,遊碼歸零。砝碼歸盒。
(三)能否加熱的儀器
能直接加熱的儀器是--試管、蒸發皿
墊石棉網加熱的儀器是--燒杯、錐形瓶
不能加熱的儀器——量筒、集氣瓶
不能加熱也不能用作反應容器--量筒
(四)初中化學常用的熱源--酒精燈(酒精噴燈、電爐)
酒精燈的使用要注意“二查三禁止”:
①檢查燈芯是否燒焦或平整
②檢查酒精量(不可超過酒精燈容積的2/3也不應少于1/4)
③禁止向燃着的酒精燈内添加酒精;
④禁止用燃着的酒精燈直接點燃另一盞酒精燈;
⑤禁止用嘴吹滅酒精燈,應用燈帽蓋滅。
酒精燈的火焰分為三層,外焰、内焰、焰心。用酒精燈的外焰加熱。
如果酒精燈失火時,應立即用濕抹布撲滅火焰,不能用水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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