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層邏輯”是潤米咨詢創始人、微軟前戰略合作總監、《5分鐘商學院》主理人劉潤提出的概念。他認為,隻有掌握了環境背後的底層邏輯,探尋到了萬變中的不變,才能在千變萬化的世界中看清本質,學會批判性思考,高效率地學習。
“底層邏輯”并不局限于商業世界。底層邏輯在面臨變化的時候,能夠應用到新的變化裡面,會産生出新的方法論。如果用一個公式來表示的話,是這樣:底層邏輯 環境變量 = 方法論。如果說隻掌握各行各業的“幹貨”方法論,那隻是“授人以魚”,隻要環境出現任何變化,“幹貨”就不再适用。但如果掌握的是“底層邏輯”,那就是“授人以漁”,你可以通過不變的底層邏輯,推演出順應時勢的方法論。
在《底層邏輯》一書中,劉潤把這種底層邏輯分為:是非對錯的底層邏輯;思考問題的底層邏輯;個體進化的底層邏輯;理解他人的底層邏輯和社會協作的底層邏輯。下文經出版社授權摘編自《底層邏輯》。
《底層邏輯》,劉潤著,機械工業出版社2021年10月版。
是非對錯的底層邏輯
在生活和工作中,我們經常會想:一件事,到底是誰對誰錯?
很多時候,大家争論不休,是因為視角不同。視角不同,得出的結論當然不同。
是非對錯,也有自己的“底層邏輯”。
也就是我常說的,三種“對錯觀”。
法學家的對錯觀、經濟學家的對錯觀、商人的對錯觀。
什麼意思?
我舉個例子,你就明白了。
壞人A,将受害者B,誘騙到沒有鎖門的工地C。
B摔死了,這是誰的錯?
法學家會說,是壞人A的錯。這就是蓄意謀殺啊。
是的。如果證據确鑿,在法學家眼中,這就是A的錯。
但是,這種“大快人心”的是非觀,不一定能避免類似的事件再度發生。
法學家做不到的事情,經濟學家也許能做到。
經濟學家會說,是工地C的錯。
啊?為什麼?
因為,整個社會為了避免受害者B,被壞人A誘騙到工地C的成本,比工地C自己把門鎖上的成本,要高得多。
懲罰了工地C,雖然工地覺得冤,但以後所有的工地都會把門鎖上了。
那麼,這類悲劇可能會大量減少。
所有,經濟學家是從“社會總成本”的角度,來判斷一件事的對錯。
雖然聽上去不合理,甚至有點反直覺,但有時比純粹的“道義”更有長遠的效果。
還有一個角度,商人的對錯觀。商人會說,是受害者B的錯。
不管你們懲罰壞人A,還是懲罰工地C,受害者B都無法起死回生。
整件事情中,受害者B的損失最大。
B隻能怪自己,不該笨到被A欺騙。
這樣,才會保護B自己。
所以,商人是從“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來考慮是非對錯。
所以,到底誰對誰錯?
讨論是非對錯時,我希望你記住的底層邏輯是:
1、立場不同,結論也會不同。
2、如果你是評論家,可以選擇法學家的立場。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可以選擇經濟學家的立場。如果要受損失的人是你,建議你選擇商人的立場。
思考問題的底層邏輯
如何思考問題?
很多人會從曆史中找答案,依靠自己過去的經驗。
但是,經驗不一定靠譜。
你可能聽過這樣一個故事。
二戰期間,盟軍的轟炸機損失很大,少部分返回來的飛機機翼上也布滿彈孔。
盟軍決定在有限條件下增加飛機的部分位置的鋼甲,保護飛行員生命,提高戰鬥力。
加在哪呢?
憑經驗,既然機翼上滿是彈孔,那就加強機翼吧。
于是,司令決定,用鋼甲加強機翼。
這時,一位擔任盟軍顧問的統計學家說:
司令,你看到機翼中彈,還能飛回來,也許正是因為它很堅固;
機頭機尾沒有中彈,也許正是因為一旦中彈,飛都飛不回來。
司令大驚,趕緊派軍隊去戰地檢查飛機殘骸。
果然,被擊落的飛機,都是機頭機尾中彈。
飛回來的飛機,可能并不知道自己是怎麼飛回來的,隻有被擊落的飛機才知道。但是,被擊落的飛機,卻已經永遠無法開口。
所以,經驗有時不一定靠譜。
那怎麼辦?
一個重要的方法是:假設-驗證-結論-調整。
遇到問題,大膽假設,小心驗證,得出結論。
再根據結論,做出調整。
比如剛剛的例子。
假設:應該給機翼增加鋼甲;
驗證:去看被擊落的飛機是不是機翼中彈的彈痕多;
結論:被擊落的飛機頭部和尾部中彈多,機翼不多,給機翼部分增加鋼甲效果不大;
調整:增加機頭和尾部的鋼甲。
這就是假設-驗證-結論-調整。為了印證假設,我們應該不辭辛苦,不嫌麻煩去驗證假設,直到得出正确的結論。
但是,在用這個方法思考問題是,我還有一個建議:
就事論事。
也就是,對事不對人。
假如公司的産品賣不出去,大家開會讨論。
産品說,是銷售不行,渠道不夠好。
銷售說,是市場不行,營銷不夠好。
市場說,是研發不行,産品不夠好。
這就開始扯皮。
讨論事情,解決問題,而不是借着事情去針對人。
所以,如何思考問題,我希望你記住的底層邏輯是:
1、經驗不一定靠譜。
2、用假設-驗證-結論-調整的方法,做出正确的判斷。
3、就事論事。
個體進化的底層邏輯
如何實現個體進化?
也許你會說,學習呗。
但是,學習什麼?
我們這一生,隻能學會三件事:知識、技能和态度。
什麼是知識?
知識,就是已經被發現和證明的規律。它是确定的。
比如,1 1=2,那就絕不會等于3,也不可能等于0.5。再比如,供給大于需求,價格就會下降。
學習知識的方法簡單直接:通過記憶。
我們之前求學的過程,學習的大部分都是知識。而檢查有沒有學會的方法,是做題,默寫,填空。
但是,知識是有邊界的。甚至是有保質期的。很多人邁出校門的第二天,估計已經把知識忘了一半。
比學習知識更重要的是,是學習技能。
什麼是技能?
技能就是那些你以為你知道,但如果沒做過,就永遠不會真知道的事情。
很久以前,有人教過我怎麼同時抛三個橘子。
第一,左手把橘子抛到空中,第二,立刻把右手的橘子交到左手,并等待落下的橘子;第三,等上升的橘子到了最高點,抛出下一個。
很簡單吧。我一下子就記住了。
可是到今天,我也是不會。
因為我缺乏練習。
技能之所以叫技能,就是除了“學”,更要“習”。
很多你想要的技能,溝通、談判、寫作、管理……都需要練習。
除了知識和技能,還有态度。
态度就是你選擇的,用來看待這個世界的那副有色眼鏡。
比如,你覺得世界是友善的,還是充滿惡意的?商業利益,是滿足客戶的順帶結果,還說滿足客戶,是獲得商業利益的一種手段?
最難學的,就是态度。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扇門,無論外人如何呼喊,沖撞,這扇門始終隻能從裡面打開。
态度,是自己“心”的選擇。
如果要總結一下的話,我覺得對我今天的幫助,态度大于50%,技能大概30%,知識隻有不到20%。
所以,關于個體進化,我希望你記住的底層邏輯是:
1、不要把知識當技能學。很多實戰主義者,拒絕學習知識,忽視前人思考,結果就隻能是自己發明輪子。我們隻有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才能不斷進步。
2、不要把技能當知識學。很多理論主義者,渴望知識,卻忽略練習。千萬别忘了,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3、我們能學習的,是知識、技能和态度。用腦學習知識,用手學習技能,用心學習态度。
理解他人的底層邏輯
關于理解他人,我想和你分享的一個重要底層邏輯是:邊界感。
理解了邊界感,才會讓彼此感到舒服。
你和一個朋友面對面聊天,你會發現,彼此總會保持一個心理安全距離。
一旦你走近一點,稍微“越了邊界”,對方就會本能往後退。
這,就是邊界感。
邊界感的本質,其實是對所有權的認知。
什麼是你的?什麼是我的?彼此要在自己的範圍内做事。
嬰兒,就是沒有邊界感的。
因為在出生前,和媽媽是一體的。分不清楚什麼是我的,什麼是别人的。
要等到慢慢長大一些,才會意識到,原來我和媽媽是兩個不同的個體。
這時,邊界感才會逐漸形成。
武志紅老師曾經打過一個比方,有些人雖然長大了,但是心理上還是一個嬰兒。
所以,這樣的人,也被叫做“巨嬰”。
關于所有權,大家一般分得清物品的所有權。
這塊手表是你的,那台電腦是我的。
但是,有些無形東西的所有權,很多人分不清楚。
比如時間的所有權,隐私的所有權。
我舉個例子。
公司開會,讨論一件事情怎麼做。大家各抒己見,争得面紅耳赤。
讨論完之後,老闆拍闆,我最終決定這樣做。
然後,一個員工站起來說,我不同意!不應該這樣做,這是錯的!
這時,這位員工就“越界”了。
為什麼?
因為發表建議,是員工的權利。但是,做決定是老闆的權利。
分清楚每個人的責任和權利,也是邊界感。
你可以參與讨論,發表建議。但是,如果老闆最終沒有采納,你也應該接受這個結果。
尊重他的權利,也是尊重他的邊界。
再比如一個生活中的場景。
朋友在微信上問你一些問題,你剛好有空,于是就順便回答了。
但有時你特别忙,沒有及時回複。
然後,他立刻打來電話。你說,我現在不太方便,不然你先留言,我方便了再回複你。
這是很正常的情況。但是對方卻惱羞成怒:
你太不把我當朋友了!我以為你是一個很好的人,沒想到卻是這樣!
你現在應該知道,這位朋友,是典型的缺乏邊界感。
别人的時間,屬于那個人自己。沒有人有權利占用。想要占用别人的時間,就需要經過對方的同意。
所以,關于理解他人,我希望你記住的底層邏輯是:
1、心中一定要有邊界感。從這個角度去理解别人,你會理解很多别人的想法和做事方式。
2、守住自己的邊界,也尊重别人的邊界。
社會協作的底層邏輯
理解他人,更多是和個體相處。但我們還會更大範圍的人群協作。
那麼,社會協作的底層邏輯是什麼?
社會協作的底層邏輯,我曾經分享過,有3個法則:
自然法則:弱肉強食,物競天擇,适者生存;
族群法則:有大于個體的目的存在,所以大家聚在一起,形成族群;
普遍法則:遵守協議,跨越個人和組織,所有人都認同和理解。
我給你講個故事。
我很喜歡旅行。有一次,我去了以色列。
在看《耶路撒冷3000年》時,我感覺到這個世界上有些事情是無解的。
基督教、伊斯蘭教和猶太教三方之間的糾葛,讓耶路撒冷命運多舛,被入侵四十餘次,被燒毀二十多遍。
那時我覺得,我即将看到的耶路撒冷,将會充滿三方勢力你死我活的争鬥。
但當我踏上耶路撒冷的土地時,卻發現有三個宗教居然在同一座城市裡長期共處。
為什麼?
每個宗教都有自己的“族群法則”,人們因為共同的目的聚在一起,有着群體内部共識。
但是“族群”之間卻沒有共識連接。
所以,我最初設想他們會進行“自然法則”,弱肉強食,互相厮殺。
但事實上,他們找到了群體間合作的基本元素 —— “普遍法則”,也就是遵守協議。
在族群之外的合作,我可以不認同你,但是我尊重你。
協議規定的事情雙方都會做到,說停戰,就會停戰。
“普遍法則”就是我們說的契約精神。
看完這個故事,再看回我們的社會。社會的整體發展,也是按照“自然法則”、“族群法則”、“普遍法則”的順序不斷叠代發展。
最初是原始社會的自然法則,弱肉強食。無休止的争奪,無法合作。
後來一些人因為共同目标聚在一起,有了族群法則,形成小團體協作。
到了現在,我們需要達到更大規模的社會協作,公司與公司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都要協作。因此要遵循普遍法則,采用誠信、契約精神。
隻有這樣,才能連接更大的共同體,實現更大的協作。
一步步從自然法則,到族群法則,到普遍法則,也是文明進程的方向。
所以,關于社會協作的底層邏輯,我希望你記住的是:
1、三種不同的法則,自然法則,族群法則,普遍法則。
2、越往後,能達成的協作越多,走得可能也越遠。
撰文|劉潤
摘編、編輯|李永博
導語校對|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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