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财經《中國财經報道》)耐克旗下品牌飛人喬丹可以說在球鞋領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它專屬的品牌标志也具有非常高的辨識度。然而自2015年以來,有一位名叫倫特米斯特的攝影師屢次狀告耐克侵權,稱自己才是飛人喬丹标志的版權所有者。25日,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了這名攝影師的上訴。
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報道,當天,美國最高法院以兩張照片沒有明顯相似之處為由駁回了倫特米斯特的上訴。此前,美國地區法院和上訴法院均駁回了倫特米斯特的起訴。早在1984年夏天,這位名叫 倫特米斯特 的攝影師就為當時還名不見經傳的喬丹拍攝了一張照片,并發表在了雜志上。
兩人以芭蕾動作為靈感,一起設計了類似空中芭蕾的動作。後來,《時代》周刊還把這張照片列為史上最具影響力的100張照片之一。作為一名自由職業者,倫特米斯特保留了這張照片的版權。
在進入NBA後,喬丹和耐克簽署了一份代言合同。耐克要求他 穿着公牛隊隊服和耐克鞋,奔籃筐飛去,并将照片做成了剪影。這就是日後著名的“飛人喬丹”的标志。而在倫特米斯特看來,耐克拍攝的這張照片是抄襲了自己的作品,并起訴了耐克,但多次遭到法院駁回。
飛人喬丹是耐克旗下著名品牌,推出的各款球鞋更是受到世界各地消費者的追捧。2018年,飛人喬丹銷售額達到28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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