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份,公安部推出12項“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其中一條就是擴大機動車免檢範圍。但是,這免檢可不等于免審。近日,徐州交警在近期工作中就發現,有一些私家車主由于對年審制度不夠了解,導緻車輛脫審數月仍在道路上行駛。
5月10日中午,徐州市交警支隊三堡公安檢查站民警在淮徐高速公路古黃河服務區執勤時,通過緝查布控系統發現,一輛蘇U号牌的白色轎車涉嫌脫審,民警随即上前對其進行檢查。
民警告知駕駛員,免檢不等于免審,并依法對駕駛員車輛脫審行為處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和這位駕駛員一樣“馬大哈”的還有大有人在。
據徐州三堡公安檢查站民警介紹,僅古黃河服務區警務站每天都能查獲近10起脫審車輛。而這些車輛脫審的原因,有車輛借來的,駕駛員并不知情。還有因為駕駛員疏忽大意忘記審車的。而大多數是因為對公安部“放管服”舉措不夠了解,誤将免檢理解成了免審。
徐州交警支隊三堡公安檢查站教導員戚曉峰說:“車輛一旦脫審,除了要面臨交管部門處罰,同時一旦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對商業險也是不予理賠的。我們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車輛免檢不等于免審。符合公安部‘放管服’條件的車輛,可以通過12123交管APP進行在線申領電子審驗合格标志。也可持交強險等相關手續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合格标志。”
(編輯/齊小華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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