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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局土地增值稅規定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19 17:07:05

國家稅務局土地增值稅規定(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1

解讀

一、公告背景

(一)為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提升納稅人滿意度,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性減免稅管理工作的通知》(稅總辦發〔2020〕21号)、《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六稅一費”優惠事項資料留存備查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1号)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拟制發公告規範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房、土兩稅)減免稅辦理有關問題。

(二)房、土兩稅困難減免屬于核準類減稅事項,需要由納稅人主動申請,稅務機關按照規定程序受理、核準之後再由納稅人申報享受。而今年以來,受疫情影響我省企業經營極為困難,各級政府領導走訪納稅人過程中,部分納稅人反映房、土兩稅困難減免核準流程較為複雜、申請資料不明确等問題。省稅務局黨委對此高度重視,專題研究并批示抓緊解決,及時規範我省房、土兩稅困難減免辦理有關問題。

二、主要内容

(一)公告第一條,依據《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性減免稅管理工作的通知》(稅總辦發〔2020〕21号)“加大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網上辦理力度,便捷納稅人申請享受稅收優惠”規定。進一步鼓勵納稅人通過湖北省電子稅務局申請減免,對于已經前來辦稅服務大廳提交申請的,通過導稅台引導納稅人在自助辦稅區網上辦理,以便于納稅人充分感受湖北省電子稅務局所提供的“非接觸式”辦稅的便捷體驗。

(二)公告第二條,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六稅一費”優惠事項資料留存備查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1号)有關規定,納稅人申報享受除房、土兩稅困難減免之外的其他房、土兩稅減免優惠,可按照“自行判别、申報享受、有關資料留存備查”方式辦理,在湖北省電子稅務局網上申報時無須再向稅務機關提供有關資料。

(三)公告第三條,考慮到我省經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實際,對2020年申請抗擊疫情房、土兩稅困難減免優惠的納稅人,拟進一步簡易核準流程,便于納稅人及時申請享受。

(四)公告第四條,依據《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性減免稅管理工作的通知》(稅總辦發〔2020〕21号)“創新困難性減免稅管理方式,對申請享受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的納稅人,資料報送不齊全、但不影響實質判斷的,可允許其容缺辦理、限期補正”規定。并對現行納稅人必須在申請房、土兩稅困難減免時提交的四類資料進行分析,明确可以簡化的資料類型,并對于仍需納稅人報送的申請報告提供可供參考的模闆。同時,通過數據共享,對現行稅務部門已經獲取納稅人稅務登記信息、不動産權屬信息,财務報表信息等,建立自動獲取的功能,進一步簡化納稅人資料報送負擔。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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