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經濟學》複習提要
1、何謂土地:由地球陸地一定高度和深度範圍内的土壤、岩石、礦藏、水文、大氣和植被等要素構成的自然-經濟綜合體。
2、土地的基本特征:
(1)土地的自然特性
土地的原始性、位置的固定性、面積的有限性、質量的差異性、功能的永久性、耐用性和生産潛力的無限性、土地利用的生态整體性、多宜性、多用性。
(2)土地的經濟特性
土地供給的稀缺性、土地利用方式的相對分散性、土地利用方向變更的困難性、土地利用的适度規模性與集約性、粗放性;土地報酬遞減的可能性、土地利用後果的社會性、土地的增值性、農業用地與城鄉建設用地有一定合理利用的集約度。
3、土地有哪些功能:
1.土地的承載功能,(土地是一切自然物和人類社會存在發展的基地與場所)
2.土地的生産功能,(土地作為基本生态環境要素,為人類社會和生命系統提供産品所具有的生育和生産能力,包括為人類和一切生物提供各種必需的生物産品、礦産品、原材料和動力資源等)
3.土地的資源(非生物)功能,(又稱倉儲功能,土地是礦産資源如銅鐵石油等的倉儲場所)
4.可耕功能,(又稱可耕力,指土地利用于廣義農業和種植業的特殊功能)5.資産積蓄和增值功能,(土地作為資源不僅為人類提供使用價值,而且作為資産能産生出巨大的物質财富和增值經濟資産(生産性資本))
6.生态功能,(土地是最基本的生态環境要素,包括土壤、水、大氣等是生命系統有機體賴以生存的資源、環境、能量。)
7.景觀功能,(土地可創造出多樣的景觀效應)
4、名詞解釋:土地經濟學:研究土地資源利用、土地财産制度和土地資産流轉,即土地利用中的人與土地的關系和土地利用中形成的人與人的關系的一門社會科學。
*5、土地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及性質:可歸結為兩個方面,即土地利用中人與土地的關系和土地利用中形成的人與人的關系問題。以人地關系為核心,将土地視為一個經濟要素,研究其綜合利用和分配及其法制經濟問題的綜合性經濟學科。【性質:是由土地利用所引起的人與人之間關系的一門社會科學,是經濟科學的一個獨立分支。】需要否?
6、 簡述土地經濟學的研究領域
土地資源利用是指土地資源在國民經濟各部門的分配與使用,具體包括土地資源的勘察、技術經濟評價、土地資源利用的規劃與計劃、土地集約利用、土地區位利用、土地規模經濟及土地可持續利用等方面的經濟問題。所研究的是人與土地之間的經濟關系問題。
土地财産制度是指土地财産的權屬制度,具體包括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以及土地國家管理制度的建立、演變及其實施等方面的問題。所研究的是土地利用中發生的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問題。
土地資産流轉是指土地作為資産其權屬的市場流轉和随之産生的土地收益分配問題,具體包括土地市場的建立及其供求關系、土地使用權流轉中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地租、土地作為商品買賣形成的價格、以土地資産作為擔保标的物形成的債務抵押關系以及國家參與土地收益分配的具體形式——土地稅收等。
三者有機統一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滿足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基本需要,這是研究土地經濟問題的終極目的。土地資源作為生産力的基本要素投入生産過程,必然是在一定的财産制度下進行的,因此建立适應社會生産力發展需要的土地财産制度,是合理利用土地、提高社會生産力的基本保證;在利用土地過程中,必然發生土地資産流轉、價值實現及土地收益分配等問題,因此調節好利益關系,是保證土地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
簡略版、[a.土地資源利用:土地資源在各經濟部門中分配與使用,研究人與土地之間的經濟關系問題。屬于土地生産力範疇。
b.土地财産制度:土地制度的制定與完善是土地利用的重要内容,研究土地利用中發生的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問題。
c.土地資産流轉:研究土地權屬轉移和土地收益分配中産生的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問題。]
7、簡述土地市場的組成要素及特點:
主體:土地供給者、購買者、其他參與者
客體:土地市場交易的客體并非土地本身,而是土地産權,包括所有權、使用權、租賃權等一系列的權能。
特點:地域性、壟斷性(競争不充分性)、供給滞後性、層次性、雙重性(投資、消費)、衍生性(時間、空間尺度上)、供給彈性較小、低效率性、政府管制較嚴。
8、土地市場有哪些功能:(1).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溝通土地的需求和供給、選擇土地資源的使用主體和經營主體、安排土地資源與勞動、資本、科技等要素的配額比例。)(2).調整産業結構,優化生産力布局(3).健全市場體系,實現生産要素的最佳組合. (4)促進不動産業的健康發展,使其成長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産業。
9、建立土地市場的基本條件:(1).市場經濟環境價格機制和風險機制等基本的市場環境。 (2).土地産權明晰,土地産權是市場交易的客體,因此必須是界定清楚的。(3).金融市場的外部支持(為什麼?提示:土地本身的價值量大小) (4). 完善的土地法規:是土地市場運行的根本保證(5).良好的市場中介機構運作
*10、土地市場的運行模式;【選擇?(1)以土地私有制為基礎的完全市場模式,如美國、日本等;以土地國家所有制為基礎的市場競争模式,如英國、英聯邦國家或地區;中國:壟斷競争市場模式,内容包括:
a.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租賃、抵押等;b.征地市場;c.集體之間土地所有權的轉移(橫向與縱向);d.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的橫向轉移。 模式優點:
計劃與市場相結合、宏觀利益與微觀利益相結合。】
(2)土地市場是依靠以價格形成機制為核心的市場機制的作用來運行的,土地價格的形成是由土地的供給與需求決定的。土地的供求機制和價格決定機制是土地市場運行機制的核心。
土地供給是在某一特定時間内,在某一土地市場上,某類用途土地在某一價格下可供出售或出租的數量,這是一種有效供給。一般而言,無論市場上土地價格如何變動,土地的自然供給是固定不變的;而某一用途的土地在某一特定市場随着市場價格的變化,其經濟供給會發生變化。決定土地經濟供給量的因素主要有土地價格、稅收等政府政策、土地利用計劃和規劃、土地開發成本及機會成本、建築技術水平等。 土地需求是在某一特定時間内,在某一土地市場,在某一土地市場,某一用途土地在某一價格下被購買或租出的數量。土地作為一種生産要素,其需求是一種引緻需求。土地需求量的決定因素主要有土地價格、消費者或投資者的貨币收入和融資能力、土地投機、人口因素和家庭因素、消費者或投資者偏好、對未來的預期等。 土地價格和地租是由土地的供給和需求兩者共同決定的。需求和供給的相互作用下,會使土地的供給和需求在某一價格上相等,這時土地市場上既沒剩餘也沒短缺,出現了市場均衡。
11、我國城市土地一、二、三級市場的特點是什麼,彼此之間的關系如何?
土地市場是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着物作為商品進行交換的場所。城市土地市場中交易的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而非土地所有權。土地一級市場即政府出讓市場,是政府有償、有期限地出讓、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市場;土地二級市場是土地使用者經過開發建設,将開發後的土地進行轉讓和出租的市場,一般指土地首次進入流通領域進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場。土地三級市場是購買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再次将土地轉賣或轉租的市場,即土地再次進入流通領域進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場。
特點:
(1)壟斷 (2) 土地流動周期(3) 交易對象 (4)期限 (5)流轉方式(6) 用途區分 (7)供給彈性(8) 政府幹預
一級市場:(1)政府壟斷,(2)土地流動周期最慢,(3)國有土地使用權,(4)有期限限制從40年到70年不等,(5)出讓、直接出租(6)有用途管制,實行用途價格區分。
二級市場:(1)基本無壟斷,為不完全競争市場,(2)土地流動周期較快
(3)國有土地使用權(4)有期限限制且小于出讓土地使用年限(5)轉讓、出租(6)有用途管制,實行用途價格區分(7)略大于一級市場(8)幹預力度相對較小
三級市場:(1)基本無壟斷,為不完全競争市場(2)土地流動周期最快
(3)國有土地使用權或在其上設立的其他權利(4)有期限限制且小于出讓土地使用年限(5)轉讓、出租、抵押等(6)有用途管制,實行用途價格區分
(7)較大(8)幹預力度相對較小
關系:三個級别的土地市場的基本關系是:二、三級市場是在一級市場出現的前提下逐步發展起來的,三級市場是在二級市場初步發展和繁榮的基礎上出現的;從一級市場到三級市場,土地的流動能力不斷增強,二級和三級市場的出現提高了整個土地市場的活力和交易水平,促進了土地一級市場的發展及土地利用效率和程度的提高;三個級别的市場相互促進、相互依存,形成完整的、更具活力和發展能力的土地市場體系。
12、土地自然供給與經濟供給有何區别與聯系?
a.自然供給是經濟供給的基礎;
b.可在自然供給的基礎上增加經濟供給;
c.二者均為有效供給。
區别:
a.自然供給相對固定、無彈性,經濟供給是變化的、有彈性的;
b.自然供給隻有轉變為經濟供給後才能為人類利用;
c.自然供給是針對人與動、植物生長條件而言的,經濟供給則主要是針對土地的不同用途而言的。
13、何謂土地的經濟供給,土地經濟供給的影響因素?
土地經濟供給是指在土地自然供給的基礎上,通過投入勞動進行開發後形成的可供人類直接用于生産、生活各種用途的土地有效供給。
影響因素:a.土地自然供給、b.利用土地的知識和技術水、c.交通運輸條件
d.土地利用計劃、e.需求及消費結構的變化、f.相關産品價格的變化、g.土地供給者的行為(荒山的承包;我國城市政府)
14、影響耕地供求的因素?
(從耕地需求、供給能力、供給效率、市場狀況和政策等幾個方面選取影響因素,構建影響耕地有效供給水平的指标體系。)
耕地需求:
對耕地的需求是一種引緻需求,耕地有效供給的目的就是滿足這些引緻需求,其需求水平反過來又影響有效供給水平。決定耕地需求水平的因素主要有人口、人均糧食需求量、糧食自給率、人均耕地生态需求量等。
供給能力:
決定一個地區耕地有效供給水平的基本因素是地區現有和潛在的耕地資源禀賦,影響耕地有效供給能力的因素有: 人均耕地量、人均耕地補充量、人均耕地減少量 、人均未利用地量。同時,分别考察人均建設占用耕地量、人均生态退耕減少耕地量、人均農業結構調整減少耕地量,有利于進一步對比各種耕地減少途徑與有效供給水平的相關性。
供給效率: 耕地質量和利用程度直接反映了耕地的供給效率,可用糧食單産
、複種指數、糧食作物占農作物播種面積的比重表示。同時為确保耕地供給的有效性,國家或地區會對耕地質量進行必要的技術投入,通過土地整治、農業技術革新等提高耕地的供給效率。從資本、勞動力和技術投入三方面出發,影響供給效率的因素包括人均農業投資額(用國家支援農村生産支出和各項農業事業費用支出以及糧食、農資、良種、農機具四項補貼作為農業投資額) 、人均化肥使用量 、單位耕地農業機械動力 、人均有效灌溉面積、單位耕地勞動力。
市場狀況和政策: 農民是耕地的直接使用者,也是實現耕地有效供給的主體之一。在開放的市場條件和政策作用下,農民的種植意願、對耕地的保護與投資意願都将影響地區的耕地有效供給水平。糧食價格、每公頃農産品淨利潤,以稻谷、小麥和玉米三種農産品的平均成本、收益計算、農民每公頃補貼收入等指标側面反映并作用于耕地的有效供給。
15、對“耕地總量動态平衡”的理解?
耕地總量動态平衡的含義:需修正補充
耕地總量是耕地面積的總數、耕地質量水平和耕地産量水平的總和;而動态平衡則是指耕地總量的總體平衡、區域平衡、時間平衡和質量平衡,耕地總量動态平衡不僅僅是數量和質量的靜态的平衡,而且還應達到數量和質量随着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而不斷增加與提高。
耕地總量動态平衡是指依據地區内現有耕地資源的數量,綜合考慮耕地需求狀況與後備土地資源的供應能力,分析耕地資源的餘缺狀況,合理協調耕地數量滿足人口對作物需求的平衡狀況。
(1998年8月29日,我國頒布了新修訂的《中華 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由此看出,耕地總量動态平衡不僅僅是數量的平衡,其涵義表現為兩個方面:數量平衡和質量平衡。)
16、何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鈎”?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鈎是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将若幹拟整理複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拟用于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等面積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以下簡稱項目區),通過建新拆舊和土地整理複墾等措施,在保證項目區内各類土地面積平衡的基礎上,最終實現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城鄉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鈎是國家推出的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破解保護與保障“兩難”困境的一項重要管理措施。
(挂鈎試點工作應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保護耕地、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為出發點,以改善農村生産生活條件,統籌城鄉發展為目标,以優化用地結構和節約集約用地為重點。具體遵循以下原則:
(一)以規劃統籌試點工作,引導城鄉用地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二)以挂鈎周轉指标安排項目區建新拆舊規模,調控實施進度,考核計劃目标;
(三)以項目區實施為核心,實行行政轄區和項目區建新拆舊雙層審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項目區實施後,增加耕地有效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建設用地總量不突破原有規模;
(四)因地制宜,統籌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後難,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五)尊重群衆意願,維護集體和農戶土地合法權益;
(六)以城帶鄉、以工促農,通過挂鈎試點工作,改善農民生産、生活條件,促進農業适度規模經營和農村集體經濟發展。)
17、何謂地租、級差地租、絕對地租、壟斷地租?
(1)地租:直接生産者在生産中創造的剩餘生産物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它是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實現的形式,是社會生産關系的反映。 (2)級差地租:經營較優土地的農業資本家獲得的,并最終歸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額利潤,其來源是産品個别生産價格與社會生産價格的差額。因為這種地租與土地等級相聯系,故稱為級差地租。 (3)級差地租Ⅰ:由于土地肥力差異和土地位置的不同而造成的産品個别生産價格與社會生産價格的差額。 (4)級差地租Ⅱ:由于在同一塊土地上各個連續投資勞動生産率的差異而産生的超額利潤轉化而成的地租。 (5)絕對地租:不管租種什麼樣的土地都必須繳納的地租。 (6)壟斷地租:由于土地所有者擁有對土地的所有權而産生壟斷,因而由産品的壟斷價格帶來的超額利潤轉化而成的地租。
18、地租與地價、土地稅收的關系?
(1)地租與地價:地租是地價的基礎、地價是地租的資本化、地價不是土地的購買價格,而是土地所提供的地租的購買價格、對于永久租期土地,地價是每年的地租折現值的加和。
(2)地租與稅收:土地稅收與地租有着本質的區别。 1.二者産生的前提不同土地稅收的前提是國家地租的前提是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分離 2.二者賴以存在的基礎不同土地稅收的基礎是國家的政治權利地租的存在是所有權的壟斷 3.二者的分配層次不同土地稅收屬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地租屬于初次分配地租和地稅分離的實質上是土地私有制産生後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分離的結果。
19、了解地租理論發展曆史中的重要代表人物及其觀點?
西方古典地租理論:(1)威廉.配第:a.地租是産品價值除去生産資料價值和勞動力價值之後的餘額,即農業工人生産的全部剩餘價值。×,b.提出了級差地租的最初概念。
(2)杜爾閣:地租是“自然恩賜”的純産品(土地生産扣除勞動力再生産所需),它由農業勞動者用自己的勞動向土地取得的财富,但卻為土地所有者占有(∵人為法律對土地私有權的保護)。他所理解的地租,與剩餘價值等同,是錯誤的。他初步揭示了地租與土地所有權的關系。
(3)亞當斯密:a.二元地租理論,地租是租地人為使用土地而支付的價格。
地租來源:①地租是勞動創造的價值的一部分,即來源于工人的無償勞動,隻是被地主不勞而獲;②地租是商品價值的“基本源泉”之一,是使用地主土地的自然報酬(×)。b.地租是農産品的壟斷價格高于其價值的結果。
①地租是土地所有權的單純結果,是一種壟斷價格;(即絕對地租,隻是尚未明确其概念)
②地租是農産品的“壟斷價格”的結果,由于經常供不應求,農産品的市場價格經常高于價值而成為一種“壟斷價格”,它超過價值的部分便為地主提供地租(×)
(4)詹姆斯.安特生:a.同一市場價格是形成地租的前提;b.級差地租存在前提是土地肥沃程度不同 ,而與農業的絕對生産率無關,引起土地肥力差别的原因有:原始土地本身的肥力和租地農場主的投資;因此,肥沃土地的産品獲得超額利潤而形成級差地租,貧瘠土地則不存在地租 。c.土地産品的價格決定地租,且地租與土地所有權無關,即否認絕對地租的存在。他最早研究了級差地租理論的基本特征,被馬克思稱為現代地租理論的真正創始人。
(5)李嘉圖:a.地租是為使用土地而付給土地所有者的産品,是由勞動創造的;b.級差地租理論:地租産生的兩個條件:土地的有限性和土地的肥沃程度及位置的差異;農産品的價格是由劣質土地的生産條件決定的,中優土地可以獲得超額利潤,形成級差地租(級差Ⅰ);對農産品的需求及土地邊際報酬遞減規律,新投入的劣等地的産品決定市場價格,原有耕種土地就出現級差地租(級差Ⅱ)。
c.沒有絕對地租
(6)杜能:首次系統地論證了土地位置與地租的關系 。
由于同樣的産品,不管它産自哪裡,其在消費中心市場上的價格都是相同的,某種産品産地價格通常等于中心市場價格與産地至中心市場間運費的差額,将某一種産品的産地價格與産地至消費中心市場的距離密切聯系起來,即産地離中心市場越遠,運費越高,産地價格就越低,土地所有者的所得也就越低。這個運費實際上是區位地租。
馬克思地租理論:(一)資本主義級差地租
1.産生的條件與原因
級差地租:經營較優土地的農業資本家獲得的、并最終歸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額利潤,其來源是産品個别生産價格與社會生産價格的差額。
産生的條件:優越的自然條件;
産生的原因:土地有限而産生的資本主義經營壟斷。
2.級差地租因形成條件的差異而分為級差地租Ⅰ和級差地租Ⅱ。
級差地租Ⅰ的形成條件:土地豐度與地理位置的差異;
級差地租Ⅱ的形成條件:連續追加投資而使生産率提高。
注意:級差地租Ⅱ的歸屬問題
(二)資本主義絕對地租
1.産生的條件和原因
絕對地租是指無論種什麼地都必須要交納的地租。其來源是農産品的價值高于生産價格的差額形成的超額利潤。
農業不參與社會利潤平均化(生産價格形成)的原因是土地私有權的壟斷(資本轉移的障礙)。可見,農業資本有機構成低是農業能夠形成超額利潤的條件,而土地私有權壟斷,是超額利潤轉化為絕對地租的原因。
(三)資本主義壟斷地租
壟斷地租:由農産品的壟斷價格帶來的超額利潤轉化而成的地租(擁有特殊自然條件的土地)。
注意:這裡的壟斷價格不同于由土地所有權壟斷的存在使農産品按照超過生産價格的價值出售而形成的壟斷價格。其隻由購買者的購買欲望和支付能力決定,而與一般生産的價格和産品價值所決定的價格無關。
現代地租理論:(1)克拉克,地租由土地的邊際生産力決定。
(2)馬歇爾:。。(3)薩缪爾森:(4)張五常:見68頁
20、(1)級差地租Ⅰ、Ⅱ的關系?(2)試說明為什麼最壞耕地也有級差地租?
(1)級差地租Ⅰ的産生先于級差地租Ⅱ,級差地租是級差地租的基礎和出發點,級差地租Ⅰ和級差地租Ⅱ在本質上是一緻的,都是由個别生産價格和社會生産價格間的差額所形成的超額利潤轉化而成的。
區别:形成條件不同,是由兩種不同的投資方法和耕種方式造成,為誰占有也有所不同,級差地租在租約有效期間歸農業資本家所有,續約時才可能歸土地所有者成為地租,級差地租直接歸為土地所有者占有。
(2)有以下三種情況:第一,當在較好的土地上追加投資其勞動生産率降低到最壞耕地以下時,而新追加投資所生産的産品又為社會所需要,其個别生産價格就代替了原來最壞耕地上的個别生産價格而成為社會生産價格。這樣,最壞耕地上的個别生産價格低于新的社會生産價格的差額形成的超額利潤會轉化為級差地租。第二,由于社會對農産品的需求增加,更壞的耕地投入耕作,其個别生産價格作為社會生産價格,因而原來最壞耕地上的個别生産價格低于新的社會生産價格的差額形成的超額利潤會轉化為級差地租。第三,在最壞耕地上追加投資,由于勞動生産率的不同而産生級差地租,又有兩種情況,其一是追加投資的勞動生産率提高了,其二是追加投資的勞動生産率降低了,它們都會使最壞的耕地本身産生級差地租。
21、資本主義級差地租産生的條件、來源和原因是什麼?
資本主義級差地租:是經營較優土地的農業資本家獲得的,并最終歸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額利潤,其來源是産品個别勞動生産價格與社會生産價格的差額。其産生的條件是優越的自然條件,其産生的原因是由土地有限而産生的資本主義經營壟斷。土地肥力和土地位置的差異是級差地租Ⅰ的形成條件。由追加投資帶來的超額利潤,是形成級差地租Ⅱ的實體。級差地租Ⅱ要以級差地租Ⅰ為基礎和前提。并且最壞的耕地也有級差地租。
22、 資本主義絕對地租産生的條件、來源和原因是什麼?
資本主義絕對地租:是指不管租種什麼樣的土地都必須繳納的地租。
條件: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
來源:農業資本有機構成低于社會平均資本有機構成而産生的農産品價值高于生産價值的差額形成的超額利潤。
原因:土地所有權的壟斷,使農業中的超額利潤保留在農業部門内部并轉化為絕對地租。
26、簡述土地價格的形成理論?
1、馬克思主義地價形成理論:勞動價值論-地價是地租的資本化(自然土地、已利用土地)
2、西方經濟學地價形成理論(1)效用價值論-地價是純收益的資本化(R總=C總)、(2)供求理論(土地市場)-S=D--P土
3、其他:皮爾思,土地價格包含它所産生的經濟價值和生态價值
阿朗索:城市地價的競租模型
27、土地價格的特征,影響因素?
特點:a.土地價格是土地權益價格;b.土地價格不是土地價值的貨币表現,一般不依生産成本定價;c.土地價格主要由土地需求決定;d.土地價格總體呈上升趨勢;e.土地價格具有強烈的地域性;f.土地價格變動呈周期性特征
影響因素:1.土地自身因素
位置、地力(生産率)、面積、地勢及地質。
2.社會經濟因素
人口狀态、城市公共設施(生産或生活的環境)、經濟增長速度、居民收入水平(購買力)。
3.政策因素
國家開發政策、土地利用計劃與規劃(影響交易)、價格政策、稅收政策。
4.其他因素
心理因素、國内外的政治局勢
28、土地價格變動的趨勢及規律性:
1.土地價格呈總體上升的趨勢
2.土地價格呈周期性的特征
3.土地價格的地區差異性
4.地價在房地産價格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 【(1)呈現總體上升趨勢。随着人口增加,人口比率不斷增大,社會對土地的需求日益擴大,從而使地租呈現不斷上漲的趨勢。同時,社會經濟的發展也就意味着高投資、高技術的産業日益發達,工人的勞動支出在生産成本中的比重日益縮小,從而整個社會的資本有機構成提高,社會平均利潤率下降,導緻利息率呈下降的趨勢。地租的上升和利息率的下降決定了土地價格呈總體上升的趨勢。 (2)土地價格具有強烈的地域性。各地域土地價格很難相互影響,不能形成統一的市場價格均衡。 (3)城市土地價格形成時間較長。 (4)受到較強政府調節的影響,呈周期性特征。】
29、基準地價與标定地價的區别?
基準地價是大面積評估的區域平均地價,标則是具體宗地或地塊的評估價格;基以考慮客觀區域因素為主,标還需考慮地價的微觀區域因素,其地價更為接近市場交易價格。
30、辨析:土地價格是土地自身價值的體現。
???不會:土地價格(不是土地價值貨币表現,是資本化的地租,和地租量成正比變化,和銀行利息率成反比變化)
31.(1)土地集約利用、(2)土地利用集約度:(1)在單位土地面積上合理增加物質和勞動投入,以提高土地收益的經營方式。(2)每單位土地上所投勞動和資本的多少稱為集約度,其計算公式為:I=(A K Z)/F,I—經營集約度;A—工資費用;K—資本消耗;Z—經營資本所需支付的利息;F—用地面積
32、(1)土地報酬遞減規律、(2)集聚經濟:(1)在一定技術條件下,随着土地投入的增加土地的産出物呈增加趨勢,當達到一定量後,再追加投入土地的産出物就會呈遞減趨勢。 (2) 将生産經營活動集中在某一地點所得到的空間意義上的規模經濟。
*33、(1)土地規模利用、(2)土地利用規模:(1)實質上是對土地利用空間布局與單塊土地利用調整,即以較少的土地資源與其他生産要素組合,以獲得最大的綜合收益。 (2) 經濟活動中相對獨立的經營實體所占用土地面積的大小,是反映土地生産要素集中程度的一個指标。
34、土地用途管制
以土地利用規劃為核心,持續利用管理為目标,在一定區域内科學劃定土地用途分區,并确定用途限制内容,實行用途變更許可制,對土地用途實行嚴格控制,以排除各區有妨礙主要用途的其他使用的一種地政管理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的實質就是政府為促進社會整體協調發展,采取各種方式對土地利用活動進行調節控制的過程。其有以下特點:
1.其是一種土地利用約束機制,規範土地的使用,防止土地資源的浪費和不合理使用,保證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2.其是一項強制性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必須經過一定的科學程序和法定程序,确定土地的具體用途,土地用途變更實行申請許可制、農用地轉用審批制度;
3.其是一項糾正土地利用中市場失靈的制度安排,防止農用地過度非農化,保護土地資源,防治土地侵蝕與污染。
35、簡述農業土地規模效益的内涵,并分析農業土地經營規模的影響因素?農業土地适度經營規模的特征?
内涵:(1)以純粹規模報酬變動規律為理論基礎的規模經濟,包括内部規模經濟和外部規模經濟。(2)以資源報酬變化規律為理論基礎的生産要素的合理組合,生産要素配合比例變動,從而使要素的使用進入合理報酬階段而産生的效益。(3)以機會成本為理論基礎的内部經營與外部環境相協調。
影響因素:農業生産工具的類型、農業勞動對象的不同、土地資源和勞動力的數量、農業勞動力的素質
特征:地區性、動态性、層次性、适應性。我國的特殊性
36、土地規模經濟的來源及内涵?
内部規模經濟的來源
1.固定成本不可分割性造成分攤成本的降低;
2.大規模生産有利于先進生産技術的使用;
3.規模經營有利于分工協作,進行專業化生産,從而提高勞動效率;
4.大規模生産為充分利用産品生産的互補性、農副産品的綜合利用創造條件,從而提高效益;
5.企業規模的擴大可以降低平均交易費用;
6.資金優勢;
7.縱向一體化的好處
外部規模經濟的來源
外部規模經濟是指在一個地區内,某一土地利用的項目規模較大,會給該區全部企業帶來規模效益。
外部規模經濟是使個别企業與整個行業均受益。
整個行業的發展,可以使得個别生産企業得到修理、服務、運輸人才供給、科技情報等方面有了便利條件,從而使得個别生産經營單位減少成本支出,分享到外部經濟
内涵:随着土地利用規模的擴大而産生的單位土地面積收益的增加,或是指在此情況下,單位土地産品收益增加或單位土地産品成本降低。
土地規模經濟是在土地和其他生産要素都同時增加的情況下實現的,這時土地及其他要素的投入比例不變。
37、簡述土地報酬遞減規律的内涵和有效性條件?了解土地報酬遞減規律思想的形成和發展?
内涵:規模報酬遞減規律是指當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生産要素配合生産某種産品時,若其中某些生産要素的數量固定不變,而其他要素不斷增加投入,起初每增加一單位變動要素所增加的邊際報酬大于它前一單位要素所增加的報酬;到某一點後,再增加單位要素投入所增加的報酬總是小于它前一單位要素所增加的報酬。
有效條件:(1)生産技術在某生産階段相對穩定或固定不變,報酬遞增與報酬遞減僅僅與生産要素的配合比例有關,而不是技術進步或生産方法改變所緻。(2)自然條件不變,特别是在農業生産過程中,農産品産量受自然環境影響較大,自然條件的改變會引起産量增減變化。(3)生産規模的大小對生産量遞增與遞減不産生影響。
38、繪圖說明在城市中不同土地利用類型的區位選擇原理?
正确理解各代表性的區位理論。何謂區位?
(1)農業區位論:杜能、布林克曼、辛克萊爾
(2)工業區位論:韋伯、帕蘭德、胡佛
(3)中心地理論—城市區位論:克裡斯塔勒
(4)市場區位論:廖什
(5)阿朗索的區位理論
區位:某一空間的幾何位置,是自然界的地理要素和人類社會經濟活動之間的相互聯系和相互作用在空間位置上的反映。
39、(1)土地抵押權、土地發展權:(1)是土地受押人對于土地抵押人不移轉占有并繼續使用收益而提供擔保的土地,在債務不能履行時可将土地的變賣,價款做為受清償的擔保物權。土地受押人稱為主地抵押權人。設定土地抵押權時,作為标的物的土地并不發生轉移,它仍為土地抵押人占有使用,隻以其代表經濟價值的某項權利作擔保。當抵押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将土地拍賣并優先受清償。(2)是發展土地的權利,一種可與土地所有權分割而單獨處分的、财産權。具體說,土地發展權就是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之權,如農地變更為城市建設用地,或土地原有的使用集約度升高。
40、 簡述土地制度的構成和特點?
(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國家管理制度)土地制度有廣義和狹義的概念之分。廣義的土地制度是指包括一切土地問題的制度,是人們在一定社會經濟條件下,因土地的歸屬和利用問題而産生的所有土地關系的總稱。廣義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規劃制度、土地保護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稅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等
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的基本特點
①農村土地實行土地公有制,土地公有制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基礎,因此,進行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都必須以土地公有制為前提。
②農村土地公有制的基本形式是集體土地所有制。土地的社會主義勞動群衆集體所有制,具體采取的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制的形式。集體土地所有權具有流轉的可能性。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有可能通過征收而發生土地所有權轉移。
③農村農地使用制度實行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度。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個不很完整和明晰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不穩定;承包的土地可以有條件轉讓。
④農村建設用地使用實行審批制度。鄉鎮企業建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農村村民住宅等鄉(鎮)村建設,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符合村莊和集鎮規劃;堅持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涉及農用地的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和用地審批。
城市土地制度特點:城市土地實行土地公有制、實行土地國有制度、城市國有土地實行有償有期限使用制度、實行城鄉土地統一管理體制。
41、簡述土地所有制與土地使用制的關系?①土地使用制是在土地利用中産生的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的另一重要方面。②在整個土地制度中,土地所有制決定着土地使用制。每一種社會形态都存在着與土地所有制相适應的土地使用制及其具體形式。 ③土地使用制不僅是土地所有制的反映和體現,而且也是實現和鞏固土地所有制的一種形式和手段
42、(1)簡述土地産權及其權能構成?(2)你覺得應如何認識和理解土地發展權?246頁、(3)為了保護耕地、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試構建我國農地發展權制度?(1)土地産權是指存在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權利。它包括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土地租賃權、土地抵押權、土地繼承權、地役權等多項權利。土地産權也像其他财産權一樣,必須有法律的認可并得到法律的保護,即土地産權隻有在法律的認可下才能産生。如某人利用欺騙或暴力等手段占有土地,并不表示他擁有某項土地産權。
(2)土地發展權是指土地所有人遵守土地開發的法律規定,将某塊地或其上的建築物用于某種特殊用途,包括開發地或其上建築物的面積、密度、容量和高度。土地發展權是可以和土地所有權分離的一種财産權。土地發展權包括 :農地變更為非農用地的發展權或稱之為農地發展權;未利用土地變更為農用地或建設用地的發展權;在農地使用性質不變的情況下擴大投入的發展權;在建設用地上進行建設的發展權。
有了土地發展權,就可以從行政和産權兩方面明确界定政府的土地管理權限,維護土地規劃的法律權威性,
構建土地發展權市場運作機制,增強市場調節作用,促進土地利用規劃的調整和完善,
建立土地發展權的産權運作流程,優化土地開發利用管理流程。
43、我國土地權屬管理機構:
我國土地管理機構的設置采取垂直統一管理的方式,在中央成立國土資源部,下設國土資源部、局等等,由上至下統一管理。
現行土地管理體制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頒布,1986年國家土地管理局成立之後,由黨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所确定實行的全國土地統一管理的體制。
根據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國土資源部代表國務院負責全國土地管理工作。全國地方各級政府從1986年開始已按《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成立了具有統管職能的土地管理機構。一般各省、自治區級的土地管理機關為廳級;地、市級土地管理機構為處級單位;縣級土地管理機構為科級單位。
根據國土資源部的“三定”方案和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國土資源部各司局職能配置、内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國土資源部設14個職能司(廳、局)。其中有6個職能司(廳、局)與土地管理直接相關,承擔着相應的土地管理職責。
1.政策法規司。組織起草有關土地資源的法律法規草案;組織協調部内有關立法工作;組織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辦理有關行政複議事宜;調研和起草綜合性的土地資源政策。
2.規劃司。組織研究全國和重點地區國土綜合開發整治的政策措施,起草編制全國性及區域性的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拟定土地供應政策;指導和審核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複墾規劃、土地整理規劃、未利用土地開發規劃等專項規劃和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參與報國務院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工作。
3.耕地保護司。拟定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農地保護和土地整治政策、農地轉用管理辦法,拟定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複墾和開發耕地規定;指導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
4.地籍管理司。拟定地籍管理辦法,拟定土地調查、動态監測、地籍調查和統計的技術規範、标準并組織這些千作;拟定土地确權、登記、發證和權屬糾紛調處規則和權屬管理辦法,承擔調處重大土地權屬糾紛。
5.土地利用管理司。拟定土地使用權流轉的管理辦法,指導基準地價、标定地價評測。
6.執法監察司。組織對執行和遵守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拟定土地執法監督和土地違法案件查處的規定,組織開展對土地利用規劃、農地轉用、土地征用、土地資産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的監督監察,依法組織查處重大土地違法案件。
44、我國的土地制度。
我國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1)我國全部土地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衆集體所有制。
(2)土地的全民所有制采取社會主義國家所有的形式,國家代表全體勞動人民占有屬于全民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3)土地的社會主義勞動群衆集體所有制,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形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代表該組織的全體農民占有屬于該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并對該集體所有的土地行使經營、管理權。
(4)城市市區的土地全部屬于國家所有。
(5)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包括村農民集體和鄉(鎮)農民集體)。
(6)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
45.土地稅收的特點及功能;土地稅的起源。
(1)特點: 1.土地稅收是國家稅收中最悠久的稅種2.土地稅收以土地制度為基礎3.土地稅稅源穩定 4.土地稅收在特定情況下可能轉嫁土地稅轉嫁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國家在制定和執行土地稅制時,應當認識到這一點并盡量加以避免,以便保證稅收的中性原則。(2)功能:1、防止地價上漲過快,抑制土地投機 2、引導土地利用方向,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 3、調節土地收益分配,促進企業間公平競争4、保障财政收入,籌集公共設施建設資金
46、了解我國現行土地稅制。
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地産營業稅、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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