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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死不食嗟來之食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1-23 12:08:37

“嗟來之食”的故事,出自《禮記》。

春秋時,齊國爆發大饑荒,哀鴻遍野,餓殍滿道。

一位名叫黔敖的富人,素來享有樂善好施的美名。他命廚子煮一大鍋米粥,在自家府院門口搭起一座涼棚,敲鑼打鼓,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向挨餓的行人施舍粥食。

許多饑寒交迫的災民,雙手顫巍巍地捧着熱氣騰騰的米粥,連呼“大恩公”“大善人”,對黔敖點頭哈腰、感恩戴德。

黔敖微微點頭緻意,露出心滿意足的微笑。他擡起下巴,高昂着頭,臉上掩飾不住驕矜自持的神色。對于嗷嗷待食、奄奄一息的災民來說,他就是救世主,黔敖很享受扮演這個角色。

這時,一個人影從黔敖面前晃晃悠悠飄過。

黔敖一瞧,此人約莫三十多歲年紀,衣衫褴褛,身形佝偻蜷曲,舉起衣袖蒙住半張臉,還是掩飾不住他的面黃肌瘦、囚首垢面。此人步履蹒跚,跌跌撞撞,一副有氣無力、行将就木的模樣。

除了我,還有誰能救得了他!——這麼一想,黔敖左手端着吃食,右手端着湯粥,沖着那人,高聲吆喝道:

“嗟!來食!”

這個“嗟”,原是口語中的一個歎詞,表示感歎、歎息。在黔敖這句話的語境裡,“嗟”表示召喚、招呼,相當于“喂”“诶”。他沖着那人傲慢地喊道:“喂!來吃啊!”

那人緩緩扭過頭,先朝黔敖冷冷瞥了一眼,又環視涼棚施粥的熱鬧景象,虛弱無力的眼神中突然射出一道光,狠狠瞪向黔敖:“你吆喝什麼!”

黔敖一怔,習慣了災民點頭哈腰的感激、卑躬屈膝的奉承,突然遇到這麼一出,倒有點手足無措,語氣不自覺地弱了下來:“……那個,我是說,來吃點東西吧……”

那人好像用盡身上最後一絲力氣,說道:“我就是不吃嗟來之食,才餓成現在這個樣子!”說完,那人頭也不回地走了。

黔敖意識到自己的傲慢無禮,急忙追上前去連聲道歉。那人說什麼也不肯回來接受救濟。

再後來,黔敖聽說,這位不受“嗟來之食”的饑民,餓死于街頭。

“嗟來之食”的典故,出自《禮記·檀弓》,原文隻有八十多個字,一個短小精煉的故事,看似情節簡單,卻有頗為豐富的意涵,值得細細品味咂摸。

餓死不食嗟來之食(為什麼甯可餓死也不吃)1

帶有侮辱性的施舍,不是真正的憐憫慈悲

黔敖的行為具有兩面性,表面上是在行善做好事,内在又隐含了某種居高臨下的優越感,以及對于救濟對象人格尊嚴上的羞辱與損害,隻不過這種羞辱損害帶有一層施舍慈善的外包裝。

這就引出一個問題,究竟什麼才是真正的同情和悲憫?

孟子說:“恻隐之心,仁之端也。”仁的發端,是來自于人性中天然的恻隐之心。所謂“恻隐之心”,是因為我和你一樣生而為人,所以我對于你遭受的苦難能夠感同身受,而不是帶着俯視的眼光,我可憐你。普通人内心那一點點樸素的悲天憫人的情懷,恐怕不是一種類似上帝、佛祖似的普度衆生的關懷,而是能夠與受苦受難者平視、共情。

因為說到底,我和你一樣,都嘗過人世間苦難浩劫的滋味。

所以,黔敖那一聲“嗟”,在自尊自愛的人聽起來,才那麼刺耳,因為那不是真正的悲憫,那是在表演同情而并不具有真正的同情心。

齊國饑民不接受救濟,不是不接受别人的善意,而是不接受帶有侮辱性的施舍——我不自憐,我也不需要你可憐。

尊嚴來自于自我賦予,而不是你賞賜給我的

“嗟來之食”的故事,核心命題是關于尊嚴。

尊嚴有兩層涵義:自我尊重(自尊)和來自他人的尊重。也就是說尊嚴的獲得有兩個來源,一是自我賦予,二是來自外部世界(社會、他人)的認可。二者孰輕孰重?顯然,這個故事強調了自尊的重要性。

尊嚴首先是自尊,是一種内在價值。哪怕人生境遇困頓不堪,惶惶如喪家之犬,但依然可以在心靈層面,保有尊嚴地活着,有堅守,有敬畏,有所為有所不為。

古希臘斯多葛學派認為,人的尊嚴和價值,不能用外在的地位、财富和權勢來标榜、衡量,而是訴諸于人的内在價值。

中國傳統儒家思想,同樣高度肯定人的内在尊嚴。“嗟來之食”的故事就出自儒家經典《禮記》。《孟子》中也有類似的講述:“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箪”是盛飯的圓形竹籃,“豆”是盛食物的器皿,“呼爾”是大聲呼喝,“蹴爾”是用腳踢。孟子提出這樣一個情景:隻要得到一筐飯、一碗湯,就可以保全性命活下去,得不到就要餓死。如果救濟者盛氣淩人、輕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饑餓的過路人也不會願意接受;如果救濟者用腳踢着将食物施舍給别人,就算是乞丐也不屑一顧,恥于接受這樣的侮辱。

那位齊國饑民首先捍衛了自尊,才最終赢得了他人(黔敖)的尊重。

此外,“嗟來之食”這個小故事或許還隐含這樣一層意思:尊嚴沒有貧富、階級、身份之分。故事裡塑造了“高貴的窮人”和“醜陋的富人”這樣二元對立的形象,兩人品行的高潔與鄙陋,與他們的财富、境遇剛好形成某種戲劇化的錯位。最終要表達的意思是,哪怕是社會最底層的一位災民,隻要他自尊、不自輕自賤,同樣有資格驕傲地享有作為人的尊嚴。

士可殺,不可辱:尊嚴與生命之間的抉擇

有意思的是,據說孔子門徒曾子聽說了這件事,并不完全認同“不受嗟來之食”的行為。曾子說:當黔敖無禮羞辱他的時候,應當拒絕。但是當黔敖誠心道歉之後,大可不必那麼固執,還是可以接受救濟的。

曾子的觀點圓融、通達,而齊國饑民的抉擇可謂決絕、剛烈。很難簡單論斷,二者誰對誰錯、誰是誰非。關鍵是,我們應當如何理解那種決絕與剛烈——為了尊嚴可以連生命都舍棄。

這就涉及到儒家思想中“士可殺,不可辱”的觀念。這句話同樣出自《禮記》:“儒者可親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殺而不可辱也。”儒者可以親近但是不可以威脅,可以接近但是不可以逼迫,可以殺害但是不可以侮辱。

為了尊嚴,連性命都可以不要。背後的邏輯是,将尊嚴視為“人之為人”的内在規定,尊嚴是人身上不可剝奪的價值,連尊嚴都沒有了,像條狗一樣活着,人就與其他動物沒有什麼區别,不是作為真正的“人”存在。

另外,我們還要将“不受嗟來之食”放到當時特定的曆史背景來看待。春秋戰國時期,士人中有一股“輕生重義”的風尚,将生死看得很輕,将氣節看得很重,留下許多為了“義”或自盡獻身或慷慨赴死的故事。譬如《史記·刺客列傳》裡的荊轲、曹沫、專諸、豫讓、聶政等遊俠義士莫不如是。

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從儒家“舍生而取義,殺身以成仁”的思想觀念,以及特定的曆史文化背景,或許可以比較貼近地理解,“不受嗟來之食”背後的真義。

古籍掠影

齊大饑,黔敖為食于路,以待餓者而食之。有餓者,蒙袂輯屦,貿貿然來。黔敖左奉食,右執飲,曰:“嗟!來食!”揚其目而視之,曰:“予唯不食嗟來之食,以至于斯也!”從而謝焉,終不食而死。(《禮記•檀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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