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一次全國範圍的對摩托車改裝嚴查之後,最近交管部門再次開始對此展開行動,大規模的查扣主要涉及到排氣管和邊尾箱改裝的摩托車,這其中,排氣的改裝是毋庸置疑的,但邊尾箱卻充滿了疑惑。
按照交管部門的說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1小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以及《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認定這些裝在車上的箱包,都屬于非法改裝,目前的處罰方是要扣車的,也可現場拆除并處200-500的罰款。
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第五十四條,第三小條,規定摩托車可以有一定的載物,隻要不超高、不超寬、不超長,就可以。
那麼怎麼界定載物還是改裝,并沒有法律法規條文,如果說我用軟的布包裝了很多東西,放在後貨架上,算是載物,為什麼找個包的材質換成了塑料和金屬就可不可以呢?
難道一定能使用螺絲固定的才是載物嗎?如果邊尾箱生産商,研究出來了卡扣之類的裝置,完全不使用螺絲來固定,是不是就算載物了呢,事實上這都沒有具體的規定,屬于空白區域。
那麼就造成了,交警可以說你是改裝,也可以算你載物,所以你可以簽罰單,也可以不簽,然後去複議,所謂誰主張誰舉證,你要說我的是改裝,那就拿出具體條文來,不然我就以載物為理由複議,甚至訴訟。
車友向交警隊咨詢得到的回複:
懷柔答複關于裝尾箱00:0026:42
可以預見的,這個複議或者訴訟,勝的概率是極大的,也确實有南方摩友已經複議成功了,可以作為摩友的參考。因為沒有法條禁止我用螺絲固定我的載物。
在沒有出台文字性的規範條文之前,在不超規定尺寸的邊尾箱被處罰的,摩友都可以試試複議的方式,隻不支出費用,需要點時間精力。
而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工廠在申報車型公告的時候,多增加配置,比如邊尾箱、排氣管、手機支架,車身和發動機護杠、風擋。這些幾乎每台車都可能涉及到的内容,做到公告裡,上牌前就裝好,雖然需要一些申報費用,但這是工廠品牌方應該付出的。
不提前做好的話,以後被查扣的畫面會出現的很多:
就不能踏踏實實玩個摩托?看給我們難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