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退稅怎麼算?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 (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X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個人所得稅退稅怎麼算?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 (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X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結果=0,無應退或應補稅額;
結果大于0,有應補稅額;
結果<0,有應退稅額。
2019年度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足6萬,但平時預繳個人所得稅的。
2019年度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
因年中就業、退職或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導緻前後稅收優惠政策不一緻。
沒有任何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彙算清繳辦理各項稅前扣除。
2019年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适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綜合所得适用稅率的。
預繳稅款時,為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稅收優惠的。
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等情形。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全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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